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各相关投标人:

江津区四面山镇洪洞村“林溪长院”项目房屋清退工作前期正在开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二条等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江津区四面山镇洪洞村“林溪长院”项目房屋清退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要求

数量

限价

(单价)

风险评估

一是有资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二是2018年度开展过社会稳定评估单位。

1

9万元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 (小写:¥90000元)。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2月1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三)投标地点:江津区加强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室(四面山星宿丽景酒店二楼)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2月12日10:00。

(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10:30。

(六)开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10:30。

(七)开标地点:江津区加强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室(四面山星宿丽景酒店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0.1万元。

1.投标人应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0.1万元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当日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打入方式

开户行:农商行江津支行四面山分理处

帐号:155*****200********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2月11日16:00时前(以银行日戳为准)。

4.如因银行回单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支付)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声明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文件按本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江津区加强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溪长院整治组”(四面山镇星宿丽景酒店二楼),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含服装和劳保用品销售;

(3)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4)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5)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6)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4.投标人应保证熟悉和了解类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应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论证、在信访主管部门处备案等)。

五、谈判与评审

(一)谈判程序和要求

1.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确定组建谈判小组。

2.开标:开标会上,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核对授权代表身份。

3.初步审查:所有开封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送评标室由谈判小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获得谈判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初步审查内容及标准见评审标准。

4.比较与评价。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综合比较与评价。最后再对经济部分进行评价。

5.谈判文件未规定根据谈判情况可实质性变动内容,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二)评审标准

1.初步审查标准

(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以上三证),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可用诚信申明和企业基本情况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谈判文件第一篇、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完成期限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售后服务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二)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其他情况,采购单位可重新组织采购。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则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三)采购结果在江津区四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进行公示,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项目地点及时间

(一)项目地点:江津区四面山镇洪洞村“林溪长院”项目地。

(二)递交成果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内出具结果报告。

八、付款方式

投标人交货完成且将发票原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采购人: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林溪长院”项目整治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7*****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风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