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稀酰胺招标公告
聚丙稀酰胺招标公告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1号)确定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固体型)采购项目的供货商。1.项目概况本公司为国有企业,本次交易为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絮泥药剂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固体型)的采购。采购数量:约24吨(以实际生产需求为准);供货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货地点: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62.4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2.交易资格要求2.1具备生产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固体型)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交易保证金3.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5000元整。以现金密封形式带至开标会议现场,未中标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待其完成合同签订并交纳叁万元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4.交易资料的递交4.1交易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2 月26日14:30时(供应商递交交易资料时间以交易资料交付至工作人员为准),地点为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1号),交易资料须密封(交易资料共一份,密封在同一个包装袋中)。未按规定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4.2交易资料包括:(1)报价函及明细表(格式自行下载);(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原件无需密封,在交易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3)授权委托书(格式自行下载)(无需密封,交易现场供核验);未按规定提供或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供应商的确定(1)在全部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低报价者(如有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确定为本次交易第一供应商,次低报价者为第二供应商。在第一供应商违约,或经第三方检测后确认其所供货物达不到招标要求并解除合同。发包人将与第二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价格按第二供应商投标报价签订。(2)报价在最高限价62.4万元以下的且供货期等其他要求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供货期或其他要求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包人予以拒绝。(3)供应商根据本交易公告的要求及自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因素等因素,自主报价。 (4) 报价中应包含标的物出厂价、运输费、保险、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等。6、其他《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合同文本》为本次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承包商必须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及要求。《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合同文本》在附件中下载 附:1、《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在附件中下载) 2、《报价函及明细表》(在附件中下载) 3、《合同文本》(在附件中下载) 4、《授权委托书》(在附件中下载)发 包 人: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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