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SSAWQA********致:投标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项目。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项目,新建内容包括危废焚烧车间(含等离子车间)、危废预处理车间、丙类危废暂存库 1、丙类危废暂存库2、丙类危废暂存库 3、可燃废液罐区、集束烟囱、地磅房、快检室等;总建筑面积约 35589.75 ㎡,建筑最高层数 10 层,建筑规划高度约 23.4m,构筑物(集束烟囱)高度约 77.167m,建筑最大单跨跨度约 2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20159.7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69 元。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69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07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49 元)。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广州迪安工程技术咨询公司 ,勘察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第一批土建施工项目(按招标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含设备基础、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等);装修装饰工程(含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白蚁防治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电气工程(含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等);暖通工程(含安装有机玻璃异径管、无机玻璃异径管、通风工程检测、调试等);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防雷接地(含避雷引下线、铺设配管、配线、桩承台接地、接地装置调试等);临时用水用电工程、集束烟囱-空调系统、地磅房及快检室-空调系统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0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03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05 月 12 日。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3.2 项目负责人资格: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款第 3.2.5 项的要求;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3.2.4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3.2.5 壹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3.2.6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3.3 其他要求: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3.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选用】3.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3.3.8 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3.9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3.3.10■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已竣工验收的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9 年 02 月 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03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会时间:2019 年 03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发布。7.投标担保7.1 投标担保金额:800000 元。7.2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8.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 东莞市八一路机关二院 9 号楼;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79 号;电子邮件: / 。8.2 其他: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八一路机关二院 9 号楼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 1 号”之家 401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联系人: 张工/曾工 联 系 人: 梁顺恒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2019 年 02 月 01 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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