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清产核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清产核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延安市宝塔区农业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清产核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清产核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QCT2019-005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农业局
地址:
联系人:李彩梅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联系人:刘玮艺
电话:****-*******
传真:807088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安市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清产核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根据中省市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专项资金的要求,需要采购宝塔区农村集体经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用途: 本项目为宝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指导实施宝塔区18个乡镇、办事处300个行政村、689个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12 08:00:00至2019-02-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20 15:00:00
2、投标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2-20 15:00:00
4、开标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工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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