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五号湖西侧坡面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河五号湖西侧坡面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清水河五号湖西侧坡面绿化工程已由同发改审发[2019]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城区西南侧,东接清水河,西靠清水河一级台地,北以鸡场南侧道路为界,南至省道S101。 2.2招标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其中土方工程土方:土方就地平衡15121立方米,挖方638立方米,土方转运297立方米,清渣576立方米,绿化场地整理73582平方米;绿化种植工程:种植总面积73582平方米(110.32亩);节水灌溉工程:节水灌溉面积73582平方米(110.32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4.2企业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或项目经理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都要报名,报名信息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为准; 4.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4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5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6报名成功后,请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应随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动态,按要求领取技术标(暗标)专用封装材料及纸质资料。 4.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同心县 联 系 人:张晓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王超逸 |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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