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治疗台招标公告
牙科治疗台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0-X-180-2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牙科治疗台”设备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牙科治疗机2套
每台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配二支NSK高速压盖手机,带快装接头
2、配一支NSK低速手机,带直弯手机
3、配三用枪2支
4、内置式EMS洁牙机,压电陶瓷超声波工艺,配四个工作尖。
5、LED光固化机2台。
5.1采用最新一代发光二极管,可自我冷却,无噪音(无风扇)。
5.2电镀氧化铝外壳,耐撞击,易于清洁。
5.3三种固化模式——快速式,渐进式,脉冲式
5.4光强:最高可达2200Mw/cm2
5.5波长420-480nm
6、全方位旋转冷光无影灯,可作三维动作,亮度大于25000Lux,光斑尺寸≥70*190mm
7、LED观片灯,角度可调。
8、下挂式器械装置,器械盘为整体注塑成型,且达到以下要求:
8.1手机挂架要求旋转,避免对医师伤害。
8.2面上有显示手机气表
8.3调水旋钮在右侧位
8.4有气控水、电、气装置的总开关。
9、多功能控制面板一组。椅位控制:3个记忆功能、0位、漱口后一键还原至原先检查位的复位功能及上、下、前、后控制,漱口给水控制,痰盆冲水控制。
10、具有定量调节漱口水和冲盂水功能。
11、主机箱体可90度旋转,其箱体的两侧门可方便打开,便于维修。
12、可旋转式助手杆,含漱口位复位功能、漱口水控制、椅位上升、俯仰控制
13、可手控调节的自动水压吸唾器(带过滤器)真空度≥25kpa,抽水速率≥0.5L/min,手柄上的开关,可以控制负压的强弱。
14、可手控调节的自动强力吸引器(带过滤器)真空度≥30kpa,吸引流量≥0.75L/min,手柄上的开关,可以控制负压的强弱。
15、痰盂上二个注水头,可以快速装卸,便于高温消毒。
16、平衡臂采用铝合金型材加工,有气刹装置,坚固耐用。
17、手机净水装置(可转换外来水源)
18、气压式医师座椅一个。
二、牙科椅要求
1、病人牙科椅,采用低电压控制,电脑板上具有自动故障诊断、编码提示功能。
2、靠背采用铝合金材料,有联动补偿功能和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且具有任意键安全急停功能。
3、折叠式头枕,适合成人和儿童两用。
4、传动电机采用进口直流电机,噪音低,保证医生安全使用
三、其他
1、产品有CE认证
2、设备免费包修≥3年,接到用户报修请求,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注:以上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
(三)售后服务:
1、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2、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供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5、维修保证:在保质期内,故障发生后,要求厂方在接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四)其它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至少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属医疗设备);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中文);
5、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中文);
6、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8、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采购方要求成交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
9、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__ ____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不分标段,各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货款结算: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款,余款待货物验收合格届满一年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条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6、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0年9月6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苏州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号楼2楼),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联系人:陈璐佳。
9、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立医院,联系人:虞国平 ,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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