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商务楼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公投商务楼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投商务楼项目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盐南经发审【2018】4号《关于核准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投商务楼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正式用电的土建施工,电缆铺设及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约210万元。除施工外,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后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文景路南侧、经支二路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7月-2018年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3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4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4人)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5.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上述第3、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志东,电话:138*****607。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特殊说明事项
6.1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2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林尧
电 话:137*****222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996
2019年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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