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庆发改【20187】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混凝土硬化场地2111.30㎡,安装路缘石94.35m,渗水砖硬化315.29㎡;新建露天舞台一座,舞台宽8m,长12m,离地高度0.84m,总面积96㎡;栽植绿化树木有乔木(合欢树)、冬青、月季等;安装成品太阳能路灯2盏,高度6m。广场西侧安装成品木质廊架一排,总长32.87m。广场西侧安装成品四角凉亭一座,规格为5mX5m;拆除原旧址广场上路缘石129m,拆除原旧址广场上渗水砖258.58㎡,拆除原旧址广场上150mm厚混凝土硬化面层989.95㎡。招标控制价:451874.29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8日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4.3报名地点: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5时30分。
5.2递交地点: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办公地址:庆城县北大街37号
联系电话:186*****944
联系人:任栩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药监局向西50米弘睿精致酒店四楼
联系电话:****-******* 153*****799
联系人:张宏丽
2019年2月12日
标签: 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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