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锦旗盐海子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根据相关文件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杭锦旗盐海子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杭锦旗盐海子芒硝矿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音乌素镇,距杭锦旗47km,距鄂尔多斯市120km;
2.3 建设规模:项目区治理A治理区、B治理区、C治理区等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采场,总面积0.3742 km2。
2.4 工 期: 2010年10月开工,2011年6月竣工;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杭锦旗盐海子芒硝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内容包括: 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绿化等工程,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产运营、工程保修的全过程。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拟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一标段 土方工程、绿化等工程 A治理区、B治理区
二标段 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绿化等工程 C治理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4.1.2 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4.1.3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
5.报名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要求
5.1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5.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一号大天酒店商务楼1632室;
5.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5.3.1投标人应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招 标 人:杭锦旗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平
联 系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宇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呼和 郭淑艳
联 系电 话:133*****679 ****-*******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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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宇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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