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隧道防水材料采购CZSDFS-1~7标段、CZSDFS-10标段(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隧道防水材料采购CZSDFS-1~7标段、CZSDFS-10标段(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隧道防水材料采购CZSDFS-1~7标段、CZSDFS-10标段

(第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0">一、招标条件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文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 48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隧道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0">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路基与桥隧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74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09.663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9.08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暂沿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二)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至遵义扩容工程隧道防水材料的采购,交货点为发包人指定的重庆至遵义扩容工程工地沿线各隧道进出口。计划交货时间:CZSDFS-4、5标段:2019年31日至2022年61日,首批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CZSDFS-1、2、3、6、7、10标段:2019年3 1 日至2022年21 日,首批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标段如下:

标段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对应隧道名称

对应土建标段

CZSDFS-1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340349.5

尧龙山隧道、松坎隧道

T1-T2

350g/m2无纺布

342248.5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43816

CZSDFS-2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406125.5

黄家沟隧道、磁竹溪隧道

T3

350g/m2无纺布

408869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61562

CZSDFS-3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262343

陈家湾隧道、金竹窝1号隧道、2号隧道

T4、T5、T6

350g/m2无纺布

265169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30829

CZSDFS-4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468604

桐梓隧道1/2(含1、2#斜井)

T7

350g/m2无纺布

406484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57138

CZSDFS-5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300783.9

桐梓隧道1/2(含3#斜井)

T8

350g/m2无纺布

303370.7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40164

CZSDFS-6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273962.5

营盘隧道、茶台隧道、旧屋基1号、2号隧道、老鹰石隧道

T9-T10

350g/m2无纺布

265311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33982

CZSDFS-7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320447.53

银盘顶隧道、老环顶隧道、香炉顶隧道、三步梯隧道1/2

T11

350g/m2无纺布

332303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36178

CZSDFS-10

1.5mm厚EVA均质片防水板

429878.2

茅盖山隧道、青岗山隧道、五指山隧道

T15、T16、T17

350g/m2无纺布

446438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300mm*10mm)

m

50214

注:各路基、桥隧施工标段桩号详见附表七:土建标段桩号表

********7">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涵盖防水材料)的防水材料生产商。

(二)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提供2016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四)生产制造商资格证明。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七)同一投标人可对上述8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3个合同段;之前已在本项目CZSDFS-8、9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仅可中2个标段。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九)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近1年内没有受到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围标串标行为。

********2">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 21 日至2019年1 28日,每日0900分至17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2 19 11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gzzbw.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edc.cn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gzftzx66.com上发布。

********1">七、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

********6">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1

联系人:邰女士

电话:****-******** 189*****214

传真:****-********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话:****-********

2019121

附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项目

要求

资质等级

(一)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涵盖防水材料)的防水材料生产商。

(二)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提供2016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四)生产制造商资格证明(原件)。

********9">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近一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存款证明

投标人提供在开标日期前10日至开标日之间(任意一天)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且银行存款余额应不小于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0%;即不论投标人报名参与几个标段,提供银行存款余额不小于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0%即可。应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近1年内没有受到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围标串标行为。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 则按招标文件购买较早的优先。

2.1.1

********3">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填写完毕的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未对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为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涵盖防水材料)的防水材料生产商、提供了生产制造商资格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K,范围为0.5%~3%(步长0.5%),由各个标段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B×(1-K)。

B为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出的值:

有效投标价: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2.4条规定的开标现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将上述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划分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的1/3向上取整,如2.3333取整为3)个等差报价区间,对各个区间内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低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低投标报价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然后再对各区间的第一次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平均,所得出的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时扣除相应区间的个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评标价(P0)

10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过程中,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只有1个的情形时,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仅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如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该标段投标)。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按招标文件购买较早的优先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对本项目8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3个标段;已在本项目CZSDFS-8、9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仅可中2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3个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预期中标价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标段预期中标价金额也相同,则优先推荐标段序号在前的标段,其余标段则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隧道防水材料 扩容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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