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苏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喀拉苏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 标 公 告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自治区水利厅以新发改投资【2010】1722号文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招 标 人:尼勒克县农牧区生活供水管理总站

二、招标项目: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三、工程概况:引水首部工程1处,水厂1座,预沉池1座,架设10kv输电线路2公里,高位水池及调节蓄水池7座,检查井27座,水表井6座,减压井14座,排气井29座,排泥井23座,管道41.1公里,水土保持工程,自动化监控设备和安装等。

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和受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

五、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

六、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引水首部工程1处,水厂1座(管理站房及厂房297.13平方米),预沉池1座,检查井1座,排泥井2座,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2公里,管网工程2.52公里,交叉建筑物及水土保持工程;

第二标段:高位水池及调节蓄水池7座(100立方米清水池1座,50立方米蓄水池6座),检查井26座,水表井6座,减压井14座,排气井29座,排泥井21座,管道铺设38.58公里及水土保持工程;

第三标段:自动化监控设备和安装(含调试、培训)。

七、报名条件:

第一、二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第三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需是疆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自动化监控系统和安全防护设备的供货、安装测试、维护的能力及工程自动化业绩。

八、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一、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事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水利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预算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等、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不返还。

九、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

十、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报名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二巷(原州工商局五楼)

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9月3日18:00前(北京时间)

联 系 人:邱建峰、张馨尹

联系电话: 0999—******* 传真:0999--*******

尼勒克县农牧区生活供水管理总站

2010年 8月2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