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基地半消声室设备招标公告

检测基地半消声室设备招标公告

开发区检测基地半消声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LGH*******
项目名称:开发区检测基地半消声室设备采购项目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公司委托,对开发区检测基地半消声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设备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数量
半消声室 1套
注:一经中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2.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资信证明,银行存款当前金额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
(2)供应商必须提供在近年采用本次投标的方案制造并投用,同时承担了总体协调和系统集成任务的大型半消声室应用的实例(至少3家,并附用户清单及其联系方式)及相应的测试报告。要求有签名部分的局部图纸复印件和有用户或检测部门签字的证明;测试结果要含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的数据;
(3)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及售后服务机构;
(4)提供本次投标的平板吸声体的驻波管声学性能测试报告(由权威测试机构出具);
(5)消声室吸声处理结构总成生产商须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建设部的设计施工资质,并在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出时间及售价:北京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7:00时(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原新基火炬大厦)2405室]。
5.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4日北京时间9∶00时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4日北京时间9∶00时整。
7.开标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原新基火炬大厦)2405室]。
8.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单位: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原新基火炬大厦)2405室
联系人:和森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01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lngh024@126.com
邮编:110013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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