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政府烟草工作办公室的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9】008号,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195,委托代理编号:TRZB-1948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9】008号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195
委托代理编号:TRZB-1948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B0209-水利工程施工 | 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 | 1项 | 830855.21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B0209-水利工程施工 | 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人在2018年依法缴纳三个月的税收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原件;
(5) 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包含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 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资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及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2018年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7、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8、提交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资料。
10、提交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交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交专职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和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提交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6);
注: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文件或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2019 年2月19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 2月 22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五、确定供应商
经过审查,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2月 28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2 月 28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 2月 27日 17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郴州市北湖区政府烟草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189*****530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政府440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女士 曹女士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日 期: 2019 年 2月 12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北湖区2019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TRZB-19481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195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名称 | 资格证明材料所在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此表可延长)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方在此声明:
(l)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我方与拟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
郴州市北湖区政府烟草工作办公室:
我方拟派往北湖区2018年度烟水烟路工程(第二次)项目(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9】008号、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195、委托代理编号:TRZB-19481)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专职安全生产员(姓名: )、施工员(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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