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
公安局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
公安局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公安局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公安局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HGPC(F)********-02
3.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实际发生额结算)
4.招标内容:会审及司法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
5.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7.合格的入围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9.在哈尔滨市所属区域登记的供应商。
10.合法注册并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11.入围供应商及审计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审计、经济案件司法鉴定资质证书。
12.2012年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
13.入围成交供应商为项目配备的负责人须具有审计项目资质且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经济案件司法鉴定资质,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从事审计业务3年以上,投标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组人员名单须委托人确认,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或撤离,则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14.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2019年02月13日至2019年02月19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请到黑龙江省通河县财政局2楼209室领取招标文件(请自行在通河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领取标书登记表)。
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2019年02月25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采购中心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等不符合规定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16.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黑龙江省通河县财政局2楼西侧采购(招标)室。
17.全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18.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局联系人:钱通华电话:139*****717
集采机构: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通河县财政局2楼209室
联系人:吴宝林电话:(0451)********
1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20.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2月12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报价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报价无效,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
标签: 司法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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