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殡仪馆防腐车间遗体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清远市殡仪馆防腐车间遗体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殡仪馆的委托,对 清远市殡仪馆防腐车间遗体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901-05040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殡仪馆防腐车间遗体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31,3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项目性质 | 最高限价(元) |
防腐车间遗体处理设备采购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报废原太平柜后完成新太平柜的交货、安装及验收;法医楼竣工后4个月内完成尸体整容间及基础工程、观察休息室的交货、安装及验收。 | 政府采购 | 2,331,350.00 |
5.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5.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3.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3.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5.3.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太平柜;殡仪馆类室内空气污染防治工程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
6.3、提供2018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其中内容为缴纳税收内容,不包括社保代缴)【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4、提供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6、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7、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8、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名时需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2月13日 至 2019年02月1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2号楼2层06号自编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2号楼2层06号自编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2号楼2层06号自编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向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第十二楼1217-1221,1201 |
联系人:韩水养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殡仪馆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石板村委孖龙山 |
联系人:邓金荣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500 |
发布人: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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