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政府采购殡仪设备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市政府采购殡仪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殡仪馆殡仪设备的招标事宜。为了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序号

标 的 名 称

数量

规格型号

招标编号

交付标的时间

交付地点

1

高档拣灰炉火化机

1台

5000A型

银采中[2004]

120号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银川市

殡仪馆

2

高档炉火化机

1台

3000型

3

中档火化机

2台

3000型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销售的证明(复印件);
  5、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产品鉴定报告及证书(复印件);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8、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三、资格初审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04年6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04年7月12日17时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以E-mail(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如投标供应商要求邮寄,则须支付人民币50元的邮寄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04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04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投标答疑时间:2004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9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081245
  联系人:李海霞李健
  八、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师恒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唐凤鸣
  九、查阅本次招标活动的网址:http://WWW.ccgp.gov.cn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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