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村级“尖刀班”选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遴选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2019年度村级“尖刀班”选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遴选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鹤峰县2019年度(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目前待保村级“尖刀班”选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特邀请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机构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2019年度(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目前待保村级“尖刀班”选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谈判编号:HFXZFCG2019-004号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通过谈判确定保险服务机构1家,完成鹤峰县2019年度(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目前待保村级“尖刀班”选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项目预算:2019年度鹤峰县(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目前待保村级“尖刀班”人员约1500人,按照3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终以实际确定人数为准。

四、合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在鹤峰县内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业人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名录。谈判小组现场在网站查询。

(三)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四)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五、领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股(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8号)。

3、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应递交的文件及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2”);

(2)谈判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按要求密封)。

2、递交时间:2019年2月19日下午3:00至3:30分。

3、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二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8号)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下午3:30分,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竞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谈判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八、联系人

采购人:鹤峰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71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标签: 服务机构 遴选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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