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场街道棚改指挥部租赁车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鼓场街道棚改指挥部租赁车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金沙县鼓场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编号:JGBC-2019-1号

三、项目名称:金沙县鼓场街道棚改指挥部租赁车辆服务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审批单位:县采购办

六、采购数量:3台

七、项目内容:

七座或七座以下新能源汽车,清洁由街道负责;充电、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车辆维修维护、保养等由租车公司负责。租用期限12个月(本次采购为预租用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调配使用,详见采购方案)

八、项目预算金额:21.6万元(含驾驶员工资)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在采购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5款要求的原件,报名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1、3、4款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为无行贿犯罪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方案时须交纳4000元保证金,如投标人不按时参加采购会、在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情况等材料时弄虚作假、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中标后有弃标的将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8日9:00至 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十二、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鼓场街道党政办

十三、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鼓场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十四、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5:00(若采购时间有变动,采购方将另行通知)

十五、项目联系人:凌泽军
联系电话:*******

十六、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金沙县财政局****-*******

十七、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公开栏发布。

金沙县鼓场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服务 租赁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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