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车辆保险和定点加油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车辆保险和定点加油服务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定点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机构3家。服务期2年,每年预算500万元。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授权的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的分公司;3、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直属的青州市内经营站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000.000000 |
B | 定点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机构3家,服务期2年,每年预算85万元。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的总公司具有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保险。3、在青州市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接受分公司、支公司投标;分公司、支公司投标需提供市级或市级及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身份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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