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19年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061502,资格预审)石脑油(包-B3-石家庄用石脑油)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19年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061502,资格预审)石脑油(包-B3-石家庄用石脑油)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现对2019年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061502,资格预审)所需石脑油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天津分公司(物装),燕山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C/D/E-0615-1763-B3 2.项目内容:2019年中石化石脑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061502,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炼油用石脑油 | 50000.00 | 吨 | 包-B3-石家庄用石脑油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03月31日 ,中石化各相关使用单位指定交货地点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营业执照上应有“石脑油”字样。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且认证物资覆盖石脑油生产或销售。 3.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含有石脑油;流通商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有石脑油。 4.自有运输提供自身运输资质证书,外委运输提供合作运输商的运输资质证书和与其签订的协议,同时提供车辆、船、运输人员等相关资质证书。(运输资质要满足承运石脑油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火车运输无需提供车辆及火车运输人员相关证书,船员无需提供资质证书)。 5.提供招标公告日止一年内石脑油销售发票一份,购买方必须为石油石化行业具有石脑油同类加工装置并购买石脑油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发票上发票代码、发票编号、购买方、销售方、金额以及税额必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给予的风险停用期内。 7.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给予的违约处理停用期内。 8.提供6个月内由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报告项必须涵盖招标人出具的质量标准所有指标。 9.投标人书面承诺执行招标人的质量控制措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投标方书面承诺对每期开票销售石脑油在纳税申报期后,及时向招标方报送下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承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要求,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11.(接上一条否决项)选中的油品类型作为扩展项显示在商品名称后,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选择一种油品类型填开,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上述所需报送资料,由生产商提供,流通商应向进货生产厂家索取相关资料,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2.提供清晰齐全的资源渠道:生产厂家(生产装置)、石脑油年产量、提货地点、中转储罐、运输方式、交货途径。资源报备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流通商与其货源来源的生产厂家不能相同。 13.提供符合石脑油存储要求的自有储罐证明或租赁储罐协议,并出具相应罐体年检证明。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2月14日8:00到2019年02月19日16: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8:3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其中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 17.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其他重要要求:详见附件 20.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咨询电话***-*******)。(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上海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2)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要求在线支付,可以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未到期,单方面提前中止合同执行的。6)在线购买标书操作及支付有问题的,请咨询400-819-8786;(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提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纸质版标书为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最终电子版的打印版,上传的加密文件、未加密文件、纸质版标书三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上传加密电子版为准。 7)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8)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建议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现场解密未成功时用以上传评标。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不予接受。电子版标书以单位全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字样命名。U盘可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据复印件密封在一起。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重要的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 5)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也不再接受,请注意提前到场。书面版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邮寄,如果邮寄,丢失、损坏或未按时送达等,招标中心不负任何责任。邮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不论任何递交方式,纸质版标书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拒收标书,不再允许继续参加投标。 6)建议招标现场自带一套电子版或纸板技术标书,以便澄清答疑使用。 21.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园、李晨光 联系电话:***-********、********(优先邮件咨询) 电子邮件:wzzhaoyuan@sinopec.com,wzlicg@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联 系 人:王柠 电话:***-********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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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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