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道县国家重点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项目更正招标公告
2019年道县国家重点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项目更正招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道县国家重点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9-01-28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内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2、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一: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中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3、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二: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中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4、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三: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污染源监督执法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中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5、原招标文件内废标的规定修改
更正内容及日期:
1、原招标公告内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9年3 月6 日10 时00 分
2、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一: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中
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
价格部分(10) | 投标报价 | 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现修改成“:
价格部分(12) | 投标报价 | 12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2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
技术部分 (50) | 服务质量 | 5 | 提供近三年(含以上)实验室能力考核或能力比对实验合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5 | 投标人通过国家级环保部门或水利部门或农业部门备案的,计5分;通过省级环保部门或水利部门或农业部门备案的,计3分,其余不计分。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5 | 投标人的实验室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且环保竣工验收合格的,计5分,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只提供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0 | 投标人连续3年(含)及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连续1年(含)~2年(含)年计8分,1年(不含)以的下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修改成“:
技术部分 (45) | 服务质量 | 5 | 提供近三年(含以上)实验室能力考核或能力比对实验合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5 | 投标人的实验室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且环保竣工验收合格的,计5分,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只提供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0 | 投标人连续3年(含)及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连续1年(含)~2年(含)年计8分,1年(不含)以的下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商务部分(40) | 投标书编制 | 2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修改成“:
商务部分 (43) | 投标书编制 | 5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3、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二: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中
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
价格部分(10) | 投标报价 | 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现修改成“:
价格部分(12) | 投标报价 | 12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2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
技术部分(50) | 服务质量 | 5 | 提供近三年(含以上)实验室能力考核或能力比对实验合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5 | 投标人通过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业务能力备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5 |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服务试点经验的,计5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10 | 投标人连续3年(含)及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连续1年(含)~2年(含)年计8分,1年(不含)以下计5分,不提供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修改成“:
技术部分(45) | 服务质量 | 5 | 提供近三年(含以上)实验室能力考核或能力比对实验合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5 |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服务试点经验的,计5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10 | 投标人连续3年(含)及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连续1年(含)~2年(含)年计8分,1年(不含)以下计5分,不提供不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商务部分(40) | 投标书编制 | 2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修改成“:
商务部分 (43) | 投标书编制 | 5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4、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中标段三:道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污染源监督执法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中
价格部分评标报价修改
价格部分(10) | 投标报价 | 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现修改成“:
价格部分(12) | 投标报价 | 12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2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修改
技术部分(50) | 服务质量 | 5 | 投标人通过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业务能力备案的,且在有效期内,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10 |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修改成“:
技术部分(45) | 服务质量 | 10 |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截止2018年12月)的,计10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投标人水质监测能力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含)或以上的,计15分;109项(不含)—100项(含)的,计10分;100项(不含)以下的,计5分。(提供相应检测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投标书编制修改
商务部分(40) | 投标书编制 | 2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修改成“:
商务部分 (43) | 投标书编制 | 5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5、原招标文件内废标的规定
第二章第2.1.3款 | 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六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现修改成“:
第二章第2.1.3款 | 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各标段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采 购 人:湖南省道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道县东洲大道 电 话:159*****062 联 系 人: 李龙 |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潇水北路158号三楼 电 话: ****-******* 153*****011 联 系 人:何秀秀 陆丹 |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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