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追加)招标公告

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追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HC[2019]0053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七台河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追加)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人:七台河市财政局

三、项目名称: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追加)

四、七财捆采:[2019]0040

项目编号:QTHC[2019]0053[JQZTB-********]

五、预算金额:15,000.00元

六、申请理由:市财政局在2018年7月通过政府采购(采购计划号七财捆采********7)确定了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供应商,并于2018年7月23日与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35945.07元),对市属36户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服务。

由于工作需要,需对一户市属企业股权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因企业股权认定服务与前期开展的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存在工作交叉,并且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司法鉴定资格,同时拟追加采购金额为15000元未超过原采购中标金额10%,故申请对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进行追加采购。

七、单一来源供应商: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公示期:自201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0日16:30分。

八、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9年2月22日9:30。

九、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该履约质保金由采购人收取。

十、验收、付款: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采购单位履行办理支付货款手续。

十一、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电话:王洪建0464-*******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项目负责人电话:徐女士****-*******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

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3日


标签: 清产核资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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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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