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招标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启东市公园北路1017号
联系人:顾鑫
联系方法:136*****200
采购代理机构: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
联系方法:****-********(电话),****-********(传真)。
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0033(ZB018)。
项目名称: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44.7万元人民币(共计三年服务期,每年944.7万元 )(其中:服务单价141元/户·年 ,服务67000 户(最终结算小区按实际注册户数计、机关按在编人数每10人为1户计、学校按学生及教职工总数每100人为1户计)。实际参与住户数量通过大数据平台统计、第三方问卷调查、现场察看、电话了解等方式确定。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具备“CA证书”,凭“CA证书”参加投标活动。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在南通未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供应商凭已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CA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丁工186*****561,交易中心“CA证书”咨询电话:0513-83340291
(三)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一般经营项目中至少包含有下述任意一项内容 :
(1)环保(环境)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
(2)环保产品、设备开发与销售
(3)再生资源技术开发
(4)环保工程设计
(5)清洁服务
(6)垃圾清运等各类有环卫或环保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投标文件上传与递交: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凭”CA证书”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3月5日17时30分(凭“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4.投标文件制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网上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6.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将生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把CA锁带到开标现场,开标时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结束前未能提供CA锁或者提供的CA锁无法解密的,视同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八、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顾鑫联系电话:136*****200
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招标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以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一般经营项目中至少包含有下述任意一项内容:
(1)环保(环境)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
(2)环保产品、设备开发与销售
(3)再生资源技术开发
(4)环保工程设计
(5)清洁服务
(6)垃圾清运等各类有环卫或环保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6.资质认证: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必须包含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认证内容,缺一不可。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携带备查)。
7. 提供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注意:上述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按要求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1)根据招标文件第十点“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标准依次提供相应材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3.价格标
(1)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样品
本次招标提供样品为:智能可回收物箱1套共计4只、巡检PDA(已安装好相关软件,可实现住户信息录入、二维码扫描、称重数据输入、小区或者单位信息查询、汇总数据显示等功能)、分类指示牌若干、小区楼道宣传版面、分类宣传册若干。如投标人认为有其他设备可以更好完成此项目的,也可提供并演示。
样品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由各投标单位于2019年03月5日14:00-16:00时将所有样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样品区进行登记封存,安装放置完毕并登记投标单位名称(未登记或登记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联系人:龚科长,联系电话:151*****725,如未按规定时间前完成样品安装放置工作或样品不全,则取消投标资格。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合同总价中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垃圾分类收集亭(包括分类指示牌)和垃圾分类箱(桶)的运输和设置、二维码(条形码)及垃圾袋的发放、对居民的积分兑换、可回收物的收集、分拣及处置、分拣设备及分拣中心的建设、信息平台、需要的设备购置涉及的运输车辆、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风险、责任等涉及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考核奖惩及采购人保洁区域、户数、任务的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外)。“招标文件正文”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3. 除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的概述、内容与需求、质量标准及考核、其它事项”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0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944.7万元人民币(其中:服务单价141元每户每年 ,服务67000户(最终结算小区按实际注册户数计、机关按在编人数每10人为1户计、学校按学生及教职工总数每100人为1户计),共3年。实际注册、参与住户数量通过大数据平台统计、第三方问卷调查、现场察看、电话了解等方式确定。
六、采购项目的概述、内容与需求、质量标准及考核、其它事项:
A、本项目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行业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其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关的法规要求,上述标准应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最新有效版本。
B、本项目招标内容概述、内容与需求
(一)服务范围:碧桂园、东方维也纳、西欧龙城等61个小区(具体小区明细见)及其他试点机关单位(少年宫、环保局等49个)约67000户(最终结算小区按实际户数计、机关按在编人数每10人为1户计、学校按学生及教职工总数每100人为1户计)的垃圾分类收集。服务区域在项目进行中的微调接受采购方协调。
分类小区清单
序号 | 小区名称 | 序号 | 小区名称 |
1 | 永安广场 | 31 | 紫薇苑 |
2 | 东洲新村 | 32 | 长龙苑 |
3 | 天工花苑 | 33 | 长龙一村(西) |
4 | 彩臣二村 | 34 | 长龙一村(东) |
5 | 光华苑 | 35 | 长龙二村(含怡景公寓) |
6 | 彩臣三村(高层) | 36 | 紫薇二村 |
7 | 彩臣三村(多层) | 37 | 伊顿公馆 |
8 | 西欧龙城 | 38 | 紫薇一村 |
9 | 碧桂园 | 39 | 紫薇三村 |
10 | 翡翠苑(含翡翠雅苑、 | 40 | 长龙三村 |
11 | 名都苑南区 | 41 | 润福花园 |
12 | 城市花苑 | 42 | 启东玫瑰园 |
13 | 东方维也纳 | 43 | 双喜苑 |
14 | 金恒花苑(含学生公寓) | 44 | 御河湾 |
15 | 启秀花苑(含紫园) | 45 | 安东小区 |
16 | 幸福一村 | 46 | 景源华庭 |
17 | 名都苑北区 | 47 | 克明花园北区 |
18 | 幸福二村 | 48 | 克明花园南区 |
19 | 和平新村(东) | 49 | 怡福苑南区 |
20 | 和平新村(西) | 50 | 怡福苑北区 |
21 | 万豪花园 | 51 | 怡福花园 |
22 | 景都小区(含和平公馆) | 52 | 北上海花园A |
23 | 和鑫花园(含和鑫小区) | 53 | 北上海花园B |
24 | 银州新村 | 54 | 北上海花园C |
25 | 文汇新村 | 55 | 城东花园南区 |
26 | 长江新村 | 56 | 城东花园北区 |
27 | 明珠新村 | 57 | 东郊花苑(含东方花园) |
28 | 明珠苑 | 58 | 汇东新村 |
29 | 紫薇花苑 | 59 | 汇东小区(新区) |
30 | 香格花园 | 60 | 汇东小区(老区) |
61 | 东辰公寓 |
分类单位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环保局 | 25 | 开发区派出所 |
2 | 环境监察大队(含检测站、保护区) | 26 | 城西派出所 |
3 | 交巡警大队 | 27 | 中心派出所 |
4 | 网络大队 | 28 | 城管执法大队 |
5 | 指挥中心 | 29 | 园林公司 |
6 | 刑警大队 | 30 | 邮政局集团公司启东分公司 |
7 | 车管所(含城区二中队、电子警察室) | 31 | 邮政银行 |
8 | 气象局 | 32 | 市人武部 |
9 | 地震局 | 33 | 图书馆 |
10 | 农委 | 34 | 启东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11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35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12 |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 | 36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13 | 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 | 37 | 代建中心 |
14 | 汇龙镇教管委(含汇龙镇成人教育中心) | 38 | 交通运输管理处 |
15 | 启东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 | 39 | 启东市卫生进修学校 |
16 | 特警大队 | 40 | 国投公司 |
17 | 市委党校 | 41 | 城投公司 |
18 | 启东市公证处 | 42 | 交投公司 |
19 | 启东市老年大学 | 43 | 少年宫 |
20 | 启东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 44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1 |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5 | 工商银行 |
22 | 盐业公司 | 46 | 建设银行 |
23 | 开发区管委会 | 47 | 农业银行 |
24 | 启东市体育馆 | 48 | 中国银行 |
49 | 农商银行 |
注:如单位的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或遇机构调整等,分类设备放置接受采购方的调整,人员数量的变化不增加相应费用。
(二)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在上述试点小区采取“三分类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将日常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各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1)可回收物(Recyclable waste)指未受到污染且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废旧织物、电子产品等。各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纸类:报纸、书籍、牛奶盒、纸箱、纸袋、打印纸、纸盒等;
塑料:塑料瓶、塑料文具、泡沫、塑料桶、塑料玩具、塑料容器等;
玻璃:玻璃瓶、酒瓶、玻璃杯、玻璃窗等;
金属:金属罐、易拉罐、奶粉罐、餐具、废旧金属等。
废旧织物:旧衣帽、鞋袜、毛绒玩具、裤子、其他纺织品等;
电子产品:电视机、手机、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脑、电子配件等。
(2)有害垃圾(Harmful waste):指含有害物质,对人体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危害,需要进行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废电池、灯管、其他有害等。各类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废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
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灯泡等;
其他有害: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油漆桶等。
(3)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薄型塑料袋、卫生间垃圾、一次性餐具、其他等。各类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薄型塑料袋:塑料购物袋、保鲜膜等;
卫生间垃圾:卫生纸、卫生巾、婴儿纸尿布、餐巾纸等;
一次性餐具:饭盒、打包盒、木筷子、竹筷子等;
其他:陶瓷、瓦砾、烟头、尘土等。
2、服务工作
(1)小区居民、单位、学校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专项活动的宣传推广
1)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宣传栏、告示牌、楼道宣传版面、小区信息牌(按具体要求设定);
2)垃圾分类宣传画入单元,宣传册(折叠页)发放到每个住户手中;
3)项目初期运行考核通过后,科普宣传进社区、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全年不少于60场次,每月不少于4场次;
4)制作本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
5)如有上级部门制定的任务需无条件配合完成;
6)建立垃圾分类相关素材档案,积累相关文艺节目清单,可随时组织相关人员表演;
(2)组织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设备配置
1)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卡、分类垃圾袋(每户200只,首次登记时发放)及相关信息码;
2)合理设置小区、单位、学校垃圾分类收集点以及配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废旧织物的分类收集亭、分类收集容器(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配合);
3)定期定点组织开展可回收物、废旧织物、低附加值和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及现金(积分)兑换活动;
A、按考核要求对每户分发二维识别码、分类垃圾袋、进行积分兑换礼品;中标供应商具体兑换内容及方案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B、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统计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分,并及时公布;按考核要求对小区、单位、学校各类垃圾收集量进行统计汇总上报。住户信息由中标人负责收集,采取现场登记、入户收集或者其他方式自行采集。居民数据信息应可以使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的客户端实时上传。
C、每个单位或者学校按科室分配积分卡和二维码,以满足每个办公室持有的积分卡扫码积分,所产生的积分均归属至每个单位或者学校。
(3)日常运行工作
1)做好有害垃圾的回收,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点;
2)做好可回收物、织物类垃圾和低附加值垃圾的分类收集(确保居民可以随时投放)和清运,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回收次数及时间需基本满足该小区低附加值垃圾回收,可根据小区大小适当调整,并需征得采购人审核同意;
3)文明作业,在收集、运输、处置与及兑换过程中,不得对场地及周边造成声音、污水和散落垃圾的二次污染;
4)定期对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外观、内部和周围进行维护、清洗,保持完好、整洁并摆放有序;
5)做好每日垃圾减量的数据登记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6)每月对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及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公示;
7)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数据及统计汇总);每月底前上报次月重点工作计划;统计表格由采购人提供;
8)建立小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并落实2名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系统维护、数据统计,分片循环管理,确保上级管理部门能实时查询。
9)每两个小区至少落实1名收集员。
(4)年度总体要求
1)垃圾分类小区居民知晓率达90%;
2)垃圾分类投放设备完好率、分类标识准确率达95%;
3)定期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培训及积分换物等活动,活动的数量达到要求;
(三)服务期:自服务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四)需要的设备
1、需要的设备目录:
设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分类亭 | 规格、颜色、标识要求规范、协调 | 共61个 |
收集车 | 规格、颜色、标识要求规范、协调 | 至少6辆可回收物收集车 |
分拣中心及设备 | 分拣中心一座,包括分拣台、打包机、地磅等 | |
办公室可回收物垃圾箱(桶) | 办公室小型分类垃圾桶的款式和颜色需由采购人确认; | 机关单位每个办公室设置一个小型分类垃圾桶(见图示) |
三分类垃圾箱(塑料) | 参数要求见说明 | 2500只/年 |
三分类垃圾箱(金属) | 参数要求见说明 | 400只 |
智能可回收物箱 | 一套包括四只设备 | 共25套 |
垃圾袋 | 专业订制,首次登记时发放 | 67000户,每户200只 |
信息化平台系统 | 研制开发分类管理系统、维护及租用云服务器、IC卡信息识别系统、二维码(微信平台)/条形码、扫码枪、运营监控平台、数据统计、共享平台 | 1 套 |
宣传用具 | 宣传册、桌椅、遮阳伞、横幅、 视频 | 1项 |
楼道宣传 | 相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 61个小区每个楼道一套(每年经费不低于10万) |
2、在不影响小区日常管理及小区环境美化的基础上,在试点区布置垃圾分类收集亭和智能可回收物箱,机关单位每个办公室放置一个小型分类垃圾桶(见图示,与图中垃圾桶类似,具有美观大方、垃圾投放收取方便、质量优异不易损坏、清洁方便等特性)。智能可回收物箱应具有自动扫描、实时称重、数据自动上传、积分实时统计、卫星定位、箱满提示、防水、防盗等功能,平均无工作工作时间(MTBF)不得低于1000小时。
办公室分类垃圾桶图示
240L塑料垃圾桶图示
3、垃圾分类收集亭的数量不少于61个,在小区和单位合理布置。分类亭内至少可放置四只可回收分类桶(箱)和一只有害垃圾桶(箱),各种垃圾箱的大小、个数应在方案中明确;垃圾桶(箱)的摆放不得遮挡宣传栏的展示;垃圾分类收集亭的材质、尺寸在方案中明确,并提供彩色渲染图;垃圾分类收集箱、分类指示牌、分类宣传册等必须在开标前提供样品;采购人验收时以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为验收依据;分类亭的样式可参照图片,但不局限于图片的样式,可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生产定制,分类亭底部必须做场地平整硬化。参考图片中的分类箱仅作为摆放示意,实际放置分类桶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分类亭内需可设置五只分类垃圾桶或者更多、分类知识展板、小区基本信息(可随时更新)、小区分类投放点位图、适当的灯光装饰,分类亭具备基本的防水防日晒能力。分类亭安装牢固可靠,无任何安全隐患。投标人对分类亭的建设标准应以下标准:
一般长4000mm宽1200mm高2600mm。
一般主立柱材质:100*100*3mm镀锌方管。
顶棚框架一般采用:80*80*3mm镀锌方管。
顶棚面板一般采用镀锌板或者阳光板
贴画背板一般采用2mm厚度镀锌板。
以上标准为正常参数,如经确认现场不适合摆放上述尺寸的分类亭,详细参数可经采购人确认后做适当调整。
4、垃圾桶(塑料)
规格要求:
a.容积:240L-252L;
b.桶身规格尺寸(mm):长740×宽595×高975 (长×宽×高,允许±5% mm),(规格尺寸不含桶盖、不含橡胶轮、底轴及其他附件);
c.单桶体重量≥11.5kg(不包括盖、轮、轴、插销等);桶盖重量≥1.5kg;总重量≥16.5kg;
d.橡胶轮:Φ200mm;重量:0.9kg;内圈为高密度聚乙烯、内衬铁圈、外圈橡胶、带合金销钉两根,
f.底轴:Φ22mm×550mm;重量:1.48kg;实心钢材。
g.供应产品颜色及标号在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确定。
产品技术要求:
a.高温65℃、低温-3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b.材料:高密度聚乙烯新料;
c.桶体壁厚≥5.5mm,桶底壁厚≥5.5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6mm,桶盖厚度≥4.0 mm,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镶嵌不少于12枚钢制耐磨钉;
d.橡胶轮与底部连接方式:直接插入,自然固定,防止盗卸;
f.要求色彩鲜艳,至少两年内不褪色;供货时由采购单位确定每种颜色的垃圾桶数量。
g.桶体须为一次性注塑成型,无接缝,具有耐腐蚀、耐酸碱,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h.能与现有的环卫车辆翻转机相匹配;
i.桶身正面整体有纵向加强筋、有专用烫金字,要求字迹鲜明永不褪色,正面都采用增加抗压性能的凹凸结构设计,垃圾桶底部须有一次性成型的生产企业名称、电话和出厂年月(模具钢印);
j.底轴规格:20mm实心中碳钢材,采用Q235钢材料表面电镀锌12U的厚度;
验收方式:
a.满足所有参数要求符合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b.随机从到货的塑料垃圾桶中按规范要求抽取相当比例的垃圾桶,桶体从10米高的位置零速度跌落两次,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另一次桶体正面着地(水泥地),任何一只桶体无开裂、无明显变形,否则验收不通过。
数量要求:每年2500只分类垃圾桶的颜色及文字印刷在中标后由采购人确定。
5、垃圾箱(金属)
分类箱美观大方,运输布置方便,具有防水、防盗等功能。投放口具有防盗、防捡拾、阻隔功能。外观颜色根据业主单位要求为准;门板及顶部标识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印制,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19095-2003),工艺要求必须保证产品露天使用3年以上不褪色、无脱落等现象。分类箱的放置不得遮挡垃圾分类宣传亭所有宣传页面。
6、入户分类宣传册
宣传册需用200克铜版纸(或更高规格)制作,双面彩印。宣传册上印刷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流程、分类物品的详细清单、积分兑换标准和兑换商品指示。宣传册不得少于3张A4纸或相当规格。
7、二次分拣中心
(1)分拣中心应在门口设置分拣中心指示牌;
(2)中心内部设施按照公告要求完整设置;
(3)收集物及备品设备等应分区存放,指示牌明确分区类型;
(4)现场设置应符合消防、防灾等要求;
(5)分拣中心的配置应按公告要求配置完整
(6)现场应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C、质量标准及考核
日常分类作业考核:宣传推广考核、设施设备考核、日常运行考核、对中标人的考核。考核的起始日期为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初期运行考核通过之日。
1、宣传推广考核细则(扣分上限20分)
(1)没有按照方案设置宣传展架、宣传栏、告示牌的,少一处扣2分;宣传和告示内容不清晰、张贴有破损的,每处扣1分;
(2)分类指导手册没有做到一户一册的,每例扣0.5分;
(3)进小区、单位、学校的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
2、设施设备考核细则(扣分上限40分)
(1)分类指示牌不规范、缺失,每处扣2分;
(2)分类容器颜色不规范、缺失,每处扣2分;
(3)分类收集亭、收集容器、标识标牌有损坏、污垢、图贴的,每处扣2分;
(4)收运车辆没有分类标识、不整洁的,每一次扣2分;
(5)在进行分类回收作业时要保持收集点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出现违规情况每处扣2分;
(6)没有及时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卡、分类垃圾袋及相关信息码的,每例扣1分。
3、日常运行考核细则(扣分上限40分)
(1)每周每小区不少于一次定点开展分类收集及现金(积分)兑换活动的,少一次扣5分;
(2)信息化平台没有正常运行,没有及时汇总报送分类数据的、积分和数据弄虚作假的、没有及时报送信息的,每次扣3分;
(3)分类收运车辆将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装的,每一次扣10分;
(4)有害垃圾没有清运至指定收集点的,每次扣10分;
(5)可回收物没有在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的,每次扣10分;
(6)在收集、运输、处置及兑换过程中,对场地及周边造成二次污染的,或出现不文明现象,每一次扣5分;
(7)收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证件、统一价格,没有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作业的,每次扣2分。
(8)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每缺1项制度扣1分;
(9)分类收集点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10)被媒体曝光属实的(以媒体最先曝光时间为扣分记录时间),每次扣10分;群众投诉及12345、12319平台举报属实的,每次扣5分;
(11)在县市级以上考核检查中被扣分的,每次扣5分;
(12)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
(13)建立管理台帐,包括《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信访处理登记本》,每缺1本扣1分,登记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14)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方交给的指令性任务,每次扣2分。
(15)上级反馈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的,每次扣1分,如在重点问题督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而扣分的,每次扣1分。
(16)所有项目人员按照标准在岗在位,缺一人扣5分;
(17)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后,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更换一人次,经采购人同意的扣10分,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扣20分。
中标人应该根据以上考核细节制定完整的运行台账,相关单位对示范小区运行情况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并依据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查、扣分,每月考核结算、每半年支付。考核合格分数为95分(含95分)不扣款,低于95分的按下列标准分段扣款:90分(含90分)~95分(不含95分)的按1000元/分;80分(含80分)~90分(不含90分)的按2000元/分;70分(含70分)~80分(不含80分)的按3000元/分;每年有两次考核分数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终止合同,给予供应商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合同终止后,该供应商已提供的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每日费用为合同总价/365,服务区域内已经布置的分类垃圾箱、分类亭等由采购方所有,其他设备设施由供应商自行处置。考核分数高于或等于95分,不扣款。
D、其它事项
1、小区的居民信息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住户姓名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集。
2、服务所需车辆及所有附属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配置、自行组织购买。合同期满或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项目中所有分类垃圾箱和分类亭归属权由采购人持有,其余设备由中标方自行处置。
3、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垃圾分类收集亭(包括分类指示牌)和垃圾分类箱(桶、设备)的设置、二维码(条形码)及垃圾袋的发放、对居民的积分兑换、可回收物的收集、分拣及处置、分拣设备及分拣中心的建设、信息平台、需要的设备购置涉及的运输车辆、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风险、责任等涉及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考核奖惩及采购人保洁区域、户数、任务的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外)。“招标文件正文”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4、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采购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5、服务要文明管护,规范有序。
6、供应商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加的费用或造成采购人提供的设施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供应商在承包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供应商应配合完成,此期间服务经费按原中标价格根据所延续的天数结算。
9、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文件的缺漏项等而追加相关费用。
10、供应商另按分类设备布置明细要求布置。
11、供应商必须设置一个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应为正规的服务区域,需提供合法的房产手续复印件(合同签署日起60天内提供)。
12、供应商负责相关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3、供应商在标书中提供的服务方案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采购人将其作为项目验收的组成部分。
14、服务于启东市的垃圾分类专用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该批车辆只服务于启东市项目。
15、其它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细化。
16、进口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如未明确需要进口产品,所投产品中含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请招标单位按规定办理准许使用进口产品的报批手续,并将报批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7、投标人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19、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2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21、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中标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另附)。
八、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初期运行考核通过之日起 3年
2.服务地点:碧桂园、东方维也纳、西欧龙城等61个小区及其他试点机关单位(少年宫、环保局等49个)。
九、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1)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六个月服务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其他必要材料,采购人收到请款申请后,结合六个月内的考核情况支付本次合同款。
(2)项目的服务期起始日期和合同款的支付起始日期为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初期运行考核通过之日,初期运行考核包括:分类设施的投入数量、位置的合理性,所有项目人员是否按照公告要求全部到位、签订劳务合同并购买相关保险,分类宣传、登记活动的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开展、标准及更新方案(根据本地市场行情确定货币或者商品兑换标准,可回收物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废旧织物、电子产品等应有明确的等值积分兑换标准),信息平台的正常使用(总户数、登记户数、参与户数、用户积分的正确显示),收运体系的正常运转(前端收运、运输车辆定位系统建立、二次分拣中心正常运作、人员的配备),每个小区的实际住户登记率达到50%,每个小区的参与率达到10%。楼道宣传牌布置数量达到50%。
(3)相关单位对每个小区及单位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依据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查、扣分,扣款将依据考核标准扣除。
(4)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数据或照片,经核实,累计达三次的,按违约处理,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 支付(结算)方式: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交相关发票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支付(结算)中心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对外支付。
3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简介、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最后计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报价得分,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分。
(三)商务技术标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商务技术标的总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评分规则
(一)商务技术标评分:(70分)
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业绩情况:10分。
单笔合同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垃圾分类服务的业绩每有1个得2分。 单笔合同额在250万元(含2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垃圾分类服务的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需提供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缺少任何一项都不作为有效业绩计算。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整体实施方案和每个小区的实施方案):35分。
(各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正文”中要求的内容,编写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按以下4个方面,横向对比后酌情综合评分)
(1)项目运营和管理方案(15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运营和管理方案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完整。
A、垃圾分类收集亭的数量少于61个不得分,有61个的得3分。本项最高分3分。
B、垃圾分类箱的数量按要求承诺提供的得3分。
C、组织框架、收集方式等,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3分内酌情评分。
D、明确垃圾分类收集亭材质、尺寸,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3分内酌情评分。
E、明确垃圾分类箱材质、尺寸,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3分内酌情评分。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方案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5天内第一年的2500只塑料桶、2辆收集车、10套智能分类箱、50只金属垃圾箱、20个小区楼道宣传和10个垃圾分类亭部署完毕,注册率要达到10%。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初期运行考核时所有要求的分类设施设备及人员应全部部署完毕。所有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保险资料复印件需交采购人备案。任何人员的聘用与离职均需在采购方备案。所有的分类垃圾箱需为全新未使用产品,如发现中标人以旧充新、以次充好,并且拒不整改的将其相应价值在合同款中扣除。
(2)分类宣传方案(3分)
提供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包括整体实施方案、每个小区、学校、机关单位、路演等的实施方案),未提供整体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提供3个合理方案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合理方案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分3分。
(3)垃圾回收方案(3分)
A、投标供应商对回收垃圾的二次分拣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1分内酌情评分。
B、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及积分换物活动方案。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1分内酌情评分。
C、可回收垃圾及废旧织物分类收集、清运、处置及兑换服务方案。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1分内酌情评分。
(4)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平台(10分)
现场投标人应演示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运作情况,平台应该有以下功能: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制度,搭建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由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以及各分类实施区域的垃圾分类信息等组成,便于采购人随时掌握垃圾分类工作。
1)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包括分类设备、分类参与人员的基础信息维护、GIS显示统计。
2)投放过程的监控,采集投放行为明细包括时间、地点、投放人、种类、积分等,支持溯源追踪。
3)收运过程的监管,记录车辆收运轨迹记录
4)对回收垃圾处置环节进行监控,完善末端环节的处置监控,避免垃圾回收后粗糙处理。
5)打通垃圾分类各环节设备所传递的信息,包括收集环节、投放环节、收运环节。
6)手机客户端、巡检PDA等终端设备的管理功能。
7)层级管理、权限配置。
8)工作人员端具备分类数据上传、记录查询、居民积分查询、可回收垃圾投递、重量信息查询、居民垃圾袋领取、投递信息查询
9)平台通过地图展示分类区域、可回收箱体的位置,数量;
投标人自备演示环境和演示设备,对于上述功能应都能具备,现场需演示扫描码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分类数据的上传和平台数据的实时接收并显示功能。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平台或者无法演示,本项不得分。如投标人所提供平台部分功能缺失,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10分内酌情评分。
(5)垃圾分类设备样品(4分)
样品由评委横向对比后在0.5-4分内酌情评分。
3、服务团队(15分)
A、分类收集员少于95人(含管理团队人员5人,不含公司总部临时派驻的管理、技术、培训及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分,有95人(含管理团队人员5人)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0人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分5分。管理团队人员签订正式合同后不得随意变动,变动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备案。
B、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35天内提供相关车辆(分类收集车等)等保障物资购买、车辆上牌、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车辆服务于本项目的承诺,并在确定服务车辆后提供车辆的定位平台(GPS或者北斗系统),如果在服务期间发现与他人合买、合租或者借用其他社会车辆将视为违约,直接终止合同并列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承诺收集车配置为的6辆得基本分4分,少于6辆不得分,每增加1辆加0.5分,最多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须按承诺要求提供,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本项最高分5分。
C、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一个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可回收二次分拣场地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0.5分,最多加2分(可回收二次垃圾分拣场地须按承诺和时间要求建成,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本项最高分5分。
4、设备制造能力(5分)
为保证能够快速投入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进行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制造能力,投标人提供相关制造设备的材料。具备完整的自主机械制造能力和自主软件开发能力的得5分,缺一项扣2.5分,都不具备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分5分。
5、智能设备云平台(5分)
项目中所有的智能设备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采购人具有3年以上的后台、云平台免费使用时间的得基本3分。如在承诺期内采购人无法使用完整的系统,中标人应该在售后服务承诺时间内修复。投标人无承诺或者承诺时间低于3年的不得分。如投标人承诺平台可长期免费使用或者将云平台部署在采购人提供的平台上的,加2分。本项最高分5分。
备注:如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低于35分,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价格标评分:(30分)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核准后的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五)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4.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13.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944.7万元的;
14. 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用。
十四、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压低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废除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银行转账)。
5.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Z********0033(ZB018)的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招标的有关投标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033(ZB018)的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四:
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Z********0033(ZB018)
启东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名称 | 户数 | 单价 | 总价 | |
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 67000 | |||
投标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备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报价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垃圾分类收集亭(包括分类指示牌)和垃圾分类箱(桶)的设置、二维码(条形码)及垃圾袋的发放、对居民的积分兑换、可回收物的收集、分拣及处置、分拣设备及分拣中心的建设、信息平台、需要的设备购置涉及的运输车辆、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风险、责任等涉及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考核奖惩及采购人保洁区域、户数、任务的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外)。“招标文件正文”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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