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经济合作社土地、山地发包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经济合作社土地、山地发包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经济合作社土地、山地发包

招标公告

(HCN2019—030)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经济合作社土地、山地发包项目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及面积:石洲村大道南侧的耕地和凌云山山地,总面积为784.62亩,其中耕地面积为60.12亩;山地面积为724.5亩,全部为生态林,该生态林仍属下三台经济社所有,生态林补贴仍归下三台经济社所有;

2. 标的物所在位置:石洲村大道南侧的耕地和凌云山山地(详见合同附件1);

3. 承包期限:3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4. 交易底价:耕地1500元/亩/年;山地200元/亩/年;

5. 承包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6. 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10%;

7. 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8. 履约保证金:23万元;

9. 土(山)地用途: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用途。为实现前述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农业种植、养殖、销售或农业旅游等现代农业经营资质;

10. 特别约定:

(1)为照顾甲方的风俗习惯,承包山地内的黄冈仔(土名)区域作为甲方的集中迁葬区,甲方不得在承包山地其它地方迁葬。

(2)本次发包范围内的鱼塘、土地原承包(租赁)期限尚未到期的,待其原承包(租赁)期限届满或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后,直接由本次土(山)地公开交易竞得者承包(承租),承包条件与本交易方案的规定一致;如乙方与原承包(租赁)人协商提前终止原承包(租赁)合同,乙方按每亩2000元给予原承包(租赁)人一次性青苗补偿;或待其原承包(租赁)期限届满后,再直接由乙方承包,承包金自甲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计付,乙方应保障该鱼塘交地前的灌溉水源畅通。

(3)因乙方同时承包甲方毗邻区域农村的土地开发经营“凌云花谷”现代农业项目,为维持项目整体范围的承包价格统一,本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如该项目其他村同类土(山)地的承包价格高于本合同的,则本合同的承包价格自动按照前述较高价格执行,乙方还应补齐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承包价格差额。(详见合同第十条特别约定)。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的土地、山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天内未与发包方签订发包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于开标前一天缴纳投标保证金,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千万元,具有现代农业项目经营资质。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一并提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详细计划,计划应至少包括对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政策的理解、项目定位、开发建设计划和保障性、时效性措施等内容。该计划应结合下三台实际情况,与招标人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3)投标人竞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除不可抗力或下三台经济社书面同意外,不得擅自终止项目开发,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权谋利,如有违反,除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给予下三台经济社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承包合同终止当年度承包金的三倍。

(4)竞得者应致力将承包土地打造成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承包期的头五年内投入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项目的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头十年投入不少于6000万元,最终累计投入不少于2亿元。

四、本次土(山)地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提供结合下三台实际情况编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详细计划;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若以自然人竞投的,必须由本人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一天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收取并集中管理(△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8,开户银行:农商行高明沧江支行 或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或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6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到帐,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荷城街道分中心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沧江路170号三楼财务室,电话:****-********。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中标人还必须提供合同)到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投标人请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同时对交易底价耕地1500元/亩/年和山地200元/亩/年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作出耕地50元/亩/年和山地20元/亩/年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招标人: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严先生联系电话:135*****590

2019年2月13日

标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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