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底整治PPP社会资本 招标公告

湾底整治PPP社会资本 招标公告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指出,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意见明确鼓励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要求,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而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要求,决定对普兰店区湾底整治项目采用 PPP模式建设、运营(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并启动对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采购工作。为此,授权大连市普兰店区城乡建设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普兰店区城建执法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对本次采购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设定资格预审环节。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普兰店区湾底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2)鞍子河入海口治理改造工程;(3)坨西河入海口治理改造工程;(4)湾底护岸工程;(5)坨山公园周边升级改造工程

(1)道路工程;

普兰店区湾底整治工程中道路工程共包括8条道路,道路总长16034米,其中:①海南路周边道路5条,道路总长6134米;②万科周边道路1条,道路总长3800米;③鼎盛西路1条,道路总长1100米;④滨海路1条,道路总长5000米;⑤桥涵工程,占地面积共4653.6平方米。其中前期政府已完成南1号路和鼎盛西路的施工招标,南1号路和鼎盛西路以下简称“在建项目”,除南1号路和鼎盛西路外其他工程以下简称“新建项目”。

道路建设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红线宽 度(米)

道路

长度 (米)

车行道

宽 度(米)

人行道 宽度(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海南路周边道路

6134

147950

1

海蓝山东路

次干路

30

1033

16

14

30990

2

海蓝山西路

支路

20

1107

8

12

22140

3

丰润置业西路

次干路

30

670

16

14

20100

4

半岛西路

次干路

30

824

16

14

24720

5

湿地公园南路

次干路

20

2500

8

12

50000

万科周边道路

3800

190000

1

南1号路

主干路

50

3800

30

17

190000

鼎盛西路

次干路

30

1100

15

4

33000

滨海路

主干路

40

5000

28

7

200000

五、桥涵工程

1、新增北幅16号桥梁;2、改造南幅16号桥梁;3、新增滨海大桥;4、2孔钢筋混凝土箱涵9*3.5

4653.6

合计

16034

565703.6


(2)鞍子河入海口治理改造工程;

本次鞍子河入海口治理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河道清淤工程;②河岸西侧景观绿化工程;③增设鞍子河管理用房。

鞍子河入海口治理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混凝土砖铺装

42377

2

花岗岩铺装

5386

3

植草砖铺装

900

4

绿化

71086

5

座椅

20

6

花坛

m

2905

7

挡墙

m

240

8

雕塑

3

9

景石

1

10

树池座椅

16

11

水景

1

12

喷灌

1

13

照明

1

14

河道清淤

立方米

157500

15

管理用房

平米

2000

(3)坨西河入海口治理改造工程;

本次坨西河入海口治理项目全长约1.2公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河道清淤工程;②河道西侧岸墙砌筑工程;③岸线景观绿化工程;④辅设盖板工程。

坨西河入海口治理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清淤

m?

34000

2

填砂

m?

2200

3

河底抹水泥砂浆150mm厚

m?

17000

4

绿化种植

m?

36000

5

河道盖板

m?

1235

6

混凝土岸墙

m?

1200

(4)湾底护岸工程;

本次湾底护岸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景观绿化工程;②道路铺设工程;③护岸工程。

湾底护岸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量

1

道路辅装

m?

71350

2

景观绿化

m?

*******

3

护岸工程

m

5378

3.1

斜坡式护岸

m

5178

3.2

直立式护岸

m

200

(5)坨山公园周边升级改造工程

普兰店区坨山公园位于普兰店区政府北侧,滨海路以南,毗邻海湾壹号、如意人家、琥珀城、鼎盛佳苑、天都城、外滩九号多个居住区。地块总面积19.3万平方米,项目所在地河道盖板裸露,银杏林较密集且部分树木枯死。本项目首先把枯死树移除,部分树重新组合。依附坡地和山体修筑一条步道与原有公园园路相接,和有大坨山公园形成一体。靠近坡体一侧增加常绿树比例,坡体栽植护坡植被,恢复绿色。栽植大面积宿根花卉,丰富景观绿化色彩。健身广场设置健身器材,满足周边住房居民健身需求。原有石板路两侧增花溪,对原有景观林进行改造,并增加观花观叶植被,对两侧绿化进行丰富,增加花卉和花灌木植被,可观花观果。

坨山公园周边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彩色混凝土园路

m?

3200

2

广场花岗岩铺装

m?

2400

3

塑木平台

m?

200

4

塑木栈道、台阶

m?

240

5

木亭子

1

6

塑胶地面

m?

230

7

儿童游乐场构筑物及游乐设施

1

8

庭院灯

130

9

垃圾桶

40

10

指示牌

12

11

健身器械

12

12

果皮箱

8

13

场地平整及种植土

1

14

绿化

m?

8000

15

水池防水

m?

4000

16

水池水循环系统

1

17

河道盖板

m?

2200

1.1.4在建项目处理流程

本项目在确定以PPP模式实施前,政府已经完成在建项目的施工招标,且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截止目前,在建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内的项目均未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和决算。实施机构计划在建项目中鼎盛西路在正式进入建设期六十(60)天内完成的竣工验收,并提前进入运营维护期。建设期以最终签订 PPP 合同日期为起始日。

在建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等相关工作由政府或其指定相关部门统一负责,竣工决算、成本确认、前期已付款确认等相关工作由政府负责,项目公司负责支付上述项目发生的工程费用、工程设计费、勘察费、清单编制费、招标费、审图费、规划费、监理费等相关费用。在建项目的相关费用(需政企双方认可,且提供相关票据)由项目公司支付与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支付在建项目相关费用发生方。

因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运营维护工作都由项目公司负责,对于已经完成施工招标的在建项目,竣工结算前,项目公司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实施机构应及时协调施工单位修正,检查通过没有质量问题后,再对项目进行竣工结算,聘请第三方机构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投资成本。

本项目已经发生的前期费用有:南1号路前期应付费用约为420万元,其中监理费用约为120万元、设计费用约为150万元、勘察和测量费用约为150万元;鼎盛西路中勘察、设计、监理、测量等前期相关费用合计约为90万元。已发生的前期相关费用最终以政府或其指定相关部门提供的有效合同为准。

在建项目相关费用

项目名称

可研工程费用(万元)

应付前期费用(万元)

南1号路

12160

420

鼎盛西路

2112

90

合计费用

14272

510

1.1.5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1.1.6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具体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普兰店西部城区,场址土地权属均为国有建设用地。

1.1.7项目投资

根据《普兰店区湾底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1131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5292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为4607万元、预备费为699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300万元。编制单位根据国发[2009]27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和国发[2015]51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投资范围,编制单位以静态总投资为基础,依据本方案PPP模式设计对投资额重新测算。根据PPP实施方案中模式设计:银行贷款比例(79%)、建设期期限(2年)、融资成本(暂定7%)重新测算得出建设期利息为6583万元,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最终调整为113475.1万元。

本项目投资明细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比例

建安工程费用

95292.2

83.98%

1

道路工程

31954.4

28.16%

2

鞍子河入海口治理工程

6362.8

5.61%

3

坨西河入海口治理工程

1100.7

0.97%

4

湾底护岸工程

55418

48.84%

5

坨山公园周边升级改造工程

456.3

0.4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07

4.06%

预备费

6992.9

6.16%

建设期贷款利息

6583.0

5.80%

工程总投资

113475.1

100.00%


1.1.8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包含五(5)个子项目,其中道路工程中鼎盛西路建设期为二(2)个月,其余项目建设期均为二(2)年。建设期以最终签订 PPP 合同日期为起始日。

1.1.9项目投资结构

结合国发[2009]27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和国发[2015]51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1%,即23829.8万元,剩余动态总投资的79%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若银行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则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通过追加资本金的方式予以解决。资本金到位时间及金额以最终PPP合同中的约定为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2采购需求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普兰店区湾底整治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普兰店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方代表大连市普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与大连市普兰店区城乡建设管理与综合执法局签订《PPP项目合同》,并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工作,在《PPP项目合同》约定的PPP合作期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普兰店区城建执法局或其指定机构。

1.2.2本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进行运作。

由普兰店区人民政府授权普兰店区城建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负责项目整体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及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在运营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2.3注册资本要求

综合考虑项目公司融资实力情况,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元,股东各方需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500万元,占股10%;社会资本出资4500万元,占股90%。项目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差额部分须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采用资本公积或其他合法合规方式注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PPP合同(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正式签订六十(60)天内,在实施机构协调和配合下,项目公司完成注册并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分批、足额缴纳。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收益分红及以出资为限承担项目公司亏损的权利及义务。

1.2.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主要是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打包类建设项目,并具有部分经营性收入,因此项目公司可优先考虑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收回全部投资和合理收益,在使用者付费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保障项目公司收回全部投资成本、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收入=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1.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3.1主体资格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

①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上述(1)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满足上述(2)、(3)、(4)资格条件,联合体中的设计方须满足上述(5)资格条件。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各成员出资比例及分工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出资比例不得小于51%,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1.3.2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提交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1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和完税证明(申请人不满足上述年限的以公司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上述(1)、(2)资格条件。

1.3.3投融资能力

(1)具有累计额度不低于九(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180日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授信文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批复文件;

(2)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融资责任的单位须满足上述条件。

1.3.4后续投标资格

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后续投标。

注:(1)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以及在“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若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为联合体,则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同该联合体不符合上述要求)。

(2)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除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

1.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4.1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应当在北京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办理报名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单位须提供所有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单位施工方、设计方须提供);(四)联合体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存档备查。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申请人的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1.4.2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 8日13: 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至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采购受理区,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若申请人有意向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则申请人提交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联合体内至少一家成员方依据上述要求报名登记并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1.4.3供应商(申请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1.5合格申请人的确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申请人数量。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及相应的要求,如申请人均能满足,将视为资格预审合格。如果申请人未按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不能证明申请人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能力,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3)家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城乡建设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南山路338号

联系人:肖国臣 电话:0411-********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石海 许新

电话:****-****************

传真:****-****************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办事处东环66号(大连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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