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招标公告

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招标公告

无锡市新区鸿山新市民安居房保障工程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

招 标 公 告

编号: XQ********001-22


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Q********001-22

1、无锡市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

2.3项目规模:2#房、3#房、4#房、5#房、9#房、27#房、28#房、35#房、36#房、37#房各有3台客梯,11层,不通向地下室;8#房、14#房、15#房、16#房、17#房、33#房、34#房各有2台客梯,11层,不通向地下室;其中27#房、33#房、34#房电梯不通向一、二层,本标段电梯共计44台电梯,以上电梯的速度均要求为1.0m/s.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到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包干。

2.6工期要求: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需参照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3、报名条件:

3.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

3.2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生产制造企业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

3.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1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申请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10年5月~2010年7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的社保证明;

3.4.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申请人,须配备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10年5月~2010年7月为项目经理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5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6投标申请人如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电梯)的品牌必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资格的要求。

3.7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由制造商和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也可以是代理商与设备安装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有关联的企业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8招标电梯品牌:沈阳三洋、天津奥的斯、巨人通力、苏州申龙、爱默生、江南嘉捷、林肯、康力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的两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5. 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加密锁办理方法具体详见无锡新区投标单位信息入库需提供的资料,已在新区招投标网注册并取得加密锁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加密锁升级方可报名,加密锁升级方法具体详见关于投标单位信息加密锁年审升级的通知。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规定,对于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单位,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无锡新区招标办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10 年8月18日上午9:30起到2010年8月26日16:00止。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鸿山街道鸿运苑六期一区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和相关原件资料一起,于2010年8月30日下午13:30之前送至新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二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凡在无锡新区承接项目的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锡新管办发[2009]129号文,并明确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切实加强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10、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11、凡在无锡新区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锡开检发【2010】26号文。对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款,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报名,或者依照有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置。

招 标 人:无锡市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季环、朱梦玥

联系电话:0510-******** 136*****362

传 真:0510—********

日  期: 2010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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