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
资格预审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文件
采购编号: XXXXXXXXX
项目编号: NARI-S1-2-*******
采购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XXXX公司
2019年2月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1.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减少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应答文件制作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现一体化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工作。
2.采购条件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结果有效期详见核实对象暨采购内容概况。有效期内,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仅接受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应答。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
3.核实对象暨招标内容概况
3.1物资类别及预审有效期
物资类别 | 单位 | 结果有效期间 | 备注 |
铜箔 | 吨 | 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2年 |
3.2货物详细描述
标段 | 标段名称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标1 | 30-450mm铜箔 | 铜箔(T2M,厚度:0.3-2.0mm,宽度:30-450mm) | 吨 | 4400 |
标2 | 451-600mm铜箔 | 铜箔(T2M,厚度:0.3-2.0mm,宽度:451-600mm) | 吨 | 600 |
备注:需求数量为2019-2020两年需求总量。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要求。
4.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应答人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或履行合同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应答行为,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
4.2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要求:见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4.3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标包 | 物资/服务 名称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标1 | 30-450mm铜箔 | 1. 供应商须为具备生产加工能力的原厂(含其下设销售公司),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供应商资质评审当月第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2. 应答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能力。 3.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品牌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5000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5.应答产品须满足GB/T 18813-2014国家标准并取得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
标2 | 451-600mm铜箔 | 1. 供应商须为具备生产加工能力的原厂或其所属销售公司(含其下设销售公司),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供应商资质评审当月第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2. 应答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能力。 3.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品牌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5000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5.应答产品须满足GB/T 18813-2014国家标准并取得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
注:注册资本金单位为万元,如为外币,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5.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报名及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 月 日起至2019年 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如下格式填写《报名文件发售登记表》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XXX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发至《报名文件发售登记表》所填写E-mail中。
6. 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2月22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基地生产五号楼(E5- )会议室,所有应答文件逾期恕不接受,进入基地后路线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请提早熟悉线路,以免迟到。
报名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XXXXXXXXX标包号:
应答人名称 | |
联系人姓名/手机/固话 | |
发票和通知书的邮寄地址: | |
电子邮箱(必须是常用邮箱): | |
已汇款总额(汇款时间):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 |
银行账号 | |
以上信息由应答人填写,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
备注:1)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报名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报名文件售后不退。
7.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分为资质能力核实(文件核实、现场核实)、资格预审审查两个阶段。
7.1资质能力核实
资质能力核实分为对所有申请人的文件核实和对部分申请人的现场核实两个阶段。
7.1.1核实工作要求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公告“附件1供应商核实工作须知”,依照“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若在文件核实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将进行现场核实:
(1)新申请且前期未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供应商;
(2)前期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但核实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3)企业资质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重组、并购、划转等情况;
(4)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厂房搬迁、生产设备改造等;
(5)核实专家组或核实委员会认为其它有必要到供应商现场核实确认的。
7.1.2文件核实
7.1.2.1文件核实采用现场核对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供应商提交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供专家进行查阅和核查。
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
7.1.2.2文件核实时间、地点
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接收及截止时间:2019年 2月 22日上午9:30。
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核实开展时间:2019年2月 日。
供应商资质能力文件核实开展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基地生产五号楼(E5- )会议室,所有应答文件逾期恕不接受,进入基地后路线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请提早熟悉线路,以免迟到。
7.1.2.3文件核实工作要求
(1)请申请参加本次核实的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文件核实前,认真阅读 “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电子版。
(2)请申请参加本次核实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通知的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公章及其他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文件核实工作。因供应商自身材料问题无法完成核实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核实工作。
(3)请各供应商按照企业自身真实情况提交有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料,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被作为不诚信供应商处理。
7.1.3现场核实
7.1.3.1采购人根据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及文件核实情况,选择对部分申请人的生产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一般包括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试验装备、产品质量管理、原材料组部件管理、产能等方面。
7. 1.3.2现场核实时间:另行通知。
7.2资格预审审查
7.2.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内容见“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合格制)”。
7.2.2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文件为同一套)。
依据“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以合格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参考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网直属电工装备制造交易平台(www.eeonline.com.cn)上发布。
9.结果告知
9.1资质能力核实、资格预审结果告知
9.1.1信息公示:资格预审、资质能力核实结果不进行公示,采用通知方式告知应答供应商。
9.1.2结果预计反馈时间:2019年3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
邮编:210018
资质能力核实业务联系人:申工
资质能力核实业务联系人电话:********
资格预审业务联系人:XX
邮箱:XXXX
附件1:供应商核实工作须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1.5 | 建设地点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代理投标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2.2.1 |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
2.2.3 |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1 | 采购人修改 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
2.3.2 |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申请文件份数要求 | 现场递交的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1正1副 电子版材料: U盘一份(内容为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电子版,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数据和支撑性文件扫描件)。 格式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格式。 |
3.1.1 | 装订要求 | 封装1:纸质材料。 封装2:电子版材料。 |
4.2.1 | 申请递交和截止时间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4.2.2 |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的地点 | 见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 | 否 |
5.2 | 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对于生产设备、试验设备等,证明文件中的设备名称与公告要求的设备名称不一致,但申请人认为满足要求的,应在文件核实或现场核实阶段提出。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
1.1.2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1.3.1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制相应招标货物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为应答产品代理商的,非制造商的
(8)组成联合体应答的
1.5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
2. 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
2.1文件的组成
2.1.1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公告、申请人须知、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资格预审审查办法、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文件的修改。
2.1.2 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发送至采购人邮箱(见资格预审公告)。
2.2.2 采购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的编制
3.1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第五章):
(1)申请函(电子版)
(2)申请人承诺函(纸质版、电子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纸质版、电子版)
(4)授权委托书(纸质版、电子版)
(5)股权结构说明书
(6)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调查表
(7)其他材料
4. 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文件份数及封装封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申请人应将电子版申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4.2 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递交和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和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资格预审、资质能力核实结果不进行公示,采用通知方式告知应答供应商。资格预审完成后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采购文件。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按照采购公告时间要求,购买采购文件。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在实质上满足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需在后期应答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专家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专家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质能力核实和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采购人、专家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详见附件2)
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步 审查 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一致。 |
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同类产品的业绩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同类产品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第3.2.3项规定。 | ||
货物及其技术文档图纸交付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诉或违约责任追溯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第3.2.3项规定。 | ||
生产场地、设备、检测能力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是否是代理投标 | 符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4.1款规定。 | ||
联合体申请人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相关规定。 |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2.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目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1) | 主体不符 |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2) | 主体冲突 |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申请的。 |
(3)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资格条件的。 |
(4) | 资信不良 |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5) | 实质不符 | 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申请文件;申请人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 |
(6) | 格式内容 | 申请文件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7) | 文件签署 | 申请文件未经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申请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公章,缺少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 |
(8) | 虚假投标 | 申请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在其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等),该申请人参与本次预审申请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申请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9) | 修改文件 |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申请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10) | 串通投标 | 申请人串通投标的。以下行为视为申请人串通投标:(1)不同申请人的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申请事宜;(3)不同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申请人的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
(11) | 拒绝澄清 |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2)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
(13) | 失信欺诈 | 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被发现存在以铝代铜、以旧代新、偷工减料等失信、欺诈行为,且被查实、证据确凿的,该申请人2~3年内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中的任何投标将被否决。 |
3.3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招标。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格式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铜箔框架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名称: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XXXXXXXX
项目编号: NARI-S1-2-*******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申请人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股权结构说明书
6.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调查表
7.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对应的支撑证明文件
1. 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1.按照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采购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预审标段)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11)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 申请人承诺函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了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如我方通过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度铜箔框架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承诺如下:
1.此次递交的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将作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度铜箔框架招标资料的一部分,在评标期间使用。
2.对于资质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在资格预审结果应用有效期间到期的有关资料,我方承诺将提供新的有效资料;如未提供,我方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申请人:(盖单位章)
时间:年月日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负责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铜箔 框架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相关事务,包含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资料递交、资料领取、文件签署、修改、问题澄清、文件撤回等,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年月日
5. 股权结构说明书(格式)
股权结构说明书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申请人全称:(公章)
日期:
6.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调查表(详见附件3)
7.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对应的支撑证明文件
(此部分文件易遗忘,提供不完整将无法通过供应商资格预审暨资质能力核实)
包括文件核实及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所有支撑性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至少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2.第三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及第四章资格预审审查办法中需要提供的待核实或审查的所有支撑文件等。
南瑞生产5号楼开标采购评审场所路线指引图
南瑞园区平面路图(360地图)
南瑞生产5号楼开标采购评审场所路线指引图(备注说明):
自驾前往南瑞江宁基地的,百度导航至“南瑞大厦”江宁市诚信大道19号,即南瑞江宁园区 南门,建议在指定开标前提前1小时到达,办理入园手续。入园后按以上指引图到达“生产5号楼2楼(南瑞集团开评采购评审场所,详见2楼指示牌)”。
从“南京南站”打车至“南瑞大厦”江宁市诚信大道19号,不堵车情况下打车需要30-35分钟,建议乘坐高铁抵达南京南站的应答人,应确保时间的充裕性,如:提前1-1.5小时抵达南京南站。或提前一天抵达,就近住宿。
从“南京站”乘坐地铁到达“河海大学佛城西路(S1机场线)”大约1-1.5小时,请合理安排时间。
从“南瑞江宁园区 南门”到达“生产5号楼2楼(南瑞集团开标采购评审场所)”,在熟悉路线的情况下,步行约20分钟,驾车约10分钟(含停车换牌时间)。
请各位应答人合理安排时间,开标前未到达指定开标室提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直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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