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8号)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8号)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平南县农业局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平南县农业局
地址:平南县工业大道旁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由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项目(编号:DHRGF*******)中存在需求描述不完整(没有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没有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标没有出具授权函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平南县农业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三部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平南县农业局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2019年2月14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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