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道路工程2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道路工程2招标公告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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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HTZB2010-55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厂区道路、雨水管道、路灯等铺设与安装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西侧
2.3工期要求: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两年(08年、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总资产与总负债的净值必须为正值。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07年、08年、09年)道路安装年平均营业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内(07年、08年、09年)完成5km以上三级市政工程路面施工至少一项,提供相应竣工报告。
3.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格,近三年内作为项目经理管理并完成5km以上三级市政工程路面的业绩经验至少一项,无在建工程;
其他人员:必须满足各专业工程所需技术力量。其中“安全员”不得兼职。
3.5资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该文件证明投标人银行资信良好;
3.6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4、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0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平泉路 1017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0431- ********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崔工
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处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举报电话1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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