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征待建土地圈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征待建土地圈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凤城投公司)的委托,拟就“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征待建土地圈围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HBJX-2019-007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征待建土地圈围工程

  1.3、采购项目预算:砖砌围墙414.30元/米、喷塑钢丝网围墙73.44元/米(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1.4 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境内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已完成征收并按程序移交给栖凤城投公司的土地

  1.6、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砖砌围墙及喷塑钢丝网围墙的每米工程量单价控制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2.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2.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重要提示: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提供磋商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19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止(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 时)(节假日休息)

  3.2、各供应商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注:08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5、磋商时间和地点:

  5.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5.2、竞争性磋商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远安网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 系 人:徐杰

  电 话:189*****8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

  联系人:汪俊成

  电 话:****-*******

标签: 土地 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