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选取
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2月15日
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选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选取
项目编号:LJ【2019】1002
2、资金性质:中央财政资金。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药品器材定点供应商
(2)预算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
(3)定点供应商数量:3家
(4)用途:药品器材供应
(5)简要技术要求:针对总队用药特点,每月定期购药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4、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资格要求:
定点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供应商须知: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银行转账支付。
(2)定点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及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东207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A、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投标保函不适用。
B、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拨付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会因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C、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9:00时,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如果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2019年3月6日9:00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1、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
A、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B、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C、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及证明材料;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不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D、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E、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F、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
(2)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1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联系人:白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东207室
联系人:陈女士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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