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0996 2.项目名称: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项目(二次)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选矿厂湿钛精矿干燥加工项目(二次)已由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内容 白马选矿厂钛精矿干燥量全年拟定5万t,实际干燥量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生产情况而定,据实结算。 4.2项目要求 月干燥加工能力≥0.5万t。 5.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矿产品加工并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5.2矿产品加工场地及厂房使用证明,月干燥加工能力≥0.5万t; 5.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无违约行为;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网址http://bid.ansteel.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02月26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购买标书办法: 6.2.1注册: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6.2.1.1注册会员时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线报名法人授权书,均需扫描后加盖公章,上传电子版文件。 6.3请在标书发放截止时间前购买标书。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5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6.6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须详细阅读交易平台中《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供应商交费须知》,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完成充值,查阅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项目经理负责协助报名人获得投标权限)。 6.7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款汇入如下账号: 收款人全称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10) 账号: 2281 0101 0400 3593 9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本次开标在交易平台进行,自投标截止时间9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可查看开标情况。 8.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鞍钢财发【2016】13号进行计取(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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