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移动测速仪(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移动测速仪(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鄂州市公安局交警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9}000735号,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鄂州市公安局交警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的方式采购,第一次招标因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交警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内容:移动测速系统设备 2 套
采购预算:13.8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 2019年2月18日至 2019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上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营销中心三楼),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询价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公告之月起前6个月任意一月内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2017 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5.1响应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在 2019年2月22日下午14:00-15:00时提交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5.2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6.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公安局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
联系人:田科长联系电话:139*****980
6.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人:彭杰联系电话:****-*******
2019年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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