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南和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南和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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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南和县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南行审立项字(2017)37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南和县 | ||||||||||||||||||||||||||||||||||||||||
招标内容: | |||||||||||||||||||||||||||||||||||||||||
南和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已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17)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中兴大街北侧与赵辛线西侧叉口。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7289.2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期及预计开工时间:总工期637日历天,预计2019年04月01日开工。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资质, 同本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18 00:00至2019-02-22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2-18至2019-02-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直接下载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0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12 09:00,地点为 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县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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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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