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DG-2019-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阵路1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总建筑面积约5721.33㎡,主要包括现福建省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围墙范围以内的房屋(①砖木结构平房7座、混合结构双层楼房2座及平房1座,产权面积约3355.08㎡,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产权面积共253.75㎡的金阵路1号沿街的两层店面;②主体为一层部分为两层的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约2520㎡;③建筑面积约60㎡的值班室1座;④建筑面积约40㎡的盥洗室1座)及两边操场道路、绿化等活动场所,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4.租金要求及租赁期限

4.1年租金最低价要求:人民币100万元/年(100万元/年指所有楼房及附属场所的年租金,其中房屋占年租金的60%,附属场所占年租金的40%。投标报价低于100万元/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年租金最低价的基础上加价,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所有报价均保留整数位元,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3本项目租赁期限要求为:10年(暂定2019年3月起算,具体日期以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及招标文件约定起算);

4.4租赁期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的年租金不变;租赁期第三年至第十年,每年的年租金按上一年的年租金逐年递增5%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函中承诺);

4.5在租赁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含转租给第三方)均需征得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的同意,且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1)不得从事排放废水、废气及噪音等污染的经营活动;

(2)不得存放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法、违禁物品;

(3)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4.6在租赁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含转租给第三方)均需遵循福州市仓山区相关管理规定;

4.7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算15日的免租装修期,装修及修缮期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及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自然人(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除外);

5.2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

5.3投标人不存在不良经营记录;

5.4投标人同意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管理;

5.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20日17时00分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塘下楼房及附属场所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州农村商业银行建新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

账 号:****************332026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且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参与投标的,应于开标当日另行向招标人提供①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②用于退还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以用于统一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为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应于开标当日另行向招标人提供①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②本人转账银行卡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用于退还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以用于统一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上述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印制自然人手印。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11栋20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请先电话联系133*****608183*****538),本次招标不办理寄件,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

6.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变更记录);(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以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只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需签名和手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会议室(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11栋207)。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原金阵路1号租赁地大门公示栏及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11栋207

电 话:133*****60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凤湖新城三区1号楼1901,邮编:350001

电 话:183*****538

联系人:小王

监督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11栋207

电 话:137*****280

联系人:刘先生


塘下经济合作社楼房及附属场所招租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LYDG-2019-003号

各投标人:

接上级部门通知,因相关政策调整,本次招标终止。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凭证原件,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会议室(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11栋04座207,联系电话137*****773)自行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相关信息请各投标人密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塘下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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