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高网命名调整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嘉湖杭分公司、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分8个合同段,第二标段分为7个合同段:
第一标段:
合同段 | 所属路段 |
第101合同段 | 沪杭甬高速公路嘉兴段 |
第102合同段 |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段钱江通道及接线工程南接线段路 |
第103合同段 | 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段 |
第104合同段 | 沪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 |
第105合同段 | 上三高速公路上嵊段 |
第106合同段 | 上三高速公路新天段 |
第107合同段 | G1512甬金高速金华段 |
第108合同段 | 杭徽高速 |
第二标段:
合同段 | 所属路段 |
第201合同段 | 申苏浙皖G50浙江段 |
第202合同段 | 申嘉湖杭S12湖州段 |
第203合同段 | S13练杭段 |
第204合同段 | 甬台温台州二期 |
第205合同段 | 甬台温宁波二期 |
第206合同段 | 台金高速全线 |
第207合同段 | 舟山跨海大桥全线 |
主要施工内容为:标志牌及里程桩号的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企业资质: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养护专项工程,其中必须包括3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已通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项目(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维修项目必须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诚信公开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4本工程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对多个施工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8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整套加盖公章,开票资料(word版本)一套发送至邮箱********9@qq.com,联系人:徐俊杰,联系方式:****-********。
3.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1000元汇款至以下账户,售后不退。将银行汇款凭证,统一发送至邮箱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银行户名: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1207))。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4 招标人定于2019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应在3月11日17:00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银行户名: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徐俊杰
联系电话:****-******** 135*****800
联系邮箱:********9@qq.c/%22">********9@qq.com
2、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5@qq.c/%22">********@qq.com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方式为招采中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方式为招标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葛政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
2019年2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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