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办采购森林防火器材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办采购森林防火器材招标公告
广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广昌县森林防火办采购森林防火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昌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昌县森林防火办的委托,现就其采购森林防火器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GCCG10-057 | 森林防火器材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2、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1)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 投标单位必须在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入场交易资格手续,并取得了《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资格登记证》;
(4) 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0年9月6日~ 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到招标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验后退回,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资格登记证。
(2)单位介绍信。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广昌县建设东路,广昌县国土局五楼)。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9月13日9:00~9:30 (北京时间)送至开标地点: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广昌县国土局六楼),逾期到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13日9:30 (北京时间)
联系 人:张丽 电话、传真:****-*******
开 户 名: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广昌支行
银行账号:1511 2040 0920 0040 160 电子函件:gcztb236@126.com
邮 编:344900
广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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