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医疗器械询价采购公告
xwzfcg(2010)073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医疗器械一批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详细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可移动三联移动屏风1副,快速过敏皮试仪(单路带电池)8台、快速过敏皮试仪(双路不带电池)1台、数字化超声诊断仪1台、心电监护仪4台、空气净化器1台。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代理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制造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委托投标必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0年9月14日上午12: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告号和供应商名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价,但必须采用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拒绝接受报价)(电邮xunwucaigou666@126.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
地 址:寻乌县东门路58号(老交警大队办公楼五楼)。
四、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完整报价,只定一个成交供应商,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必须由原公司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费用的收取: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每个品目交纳100元工本费。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将组织其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七、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八、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供货发票分期付款,首付货款10%,余款一年内付清。
九、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品 目 | 项目名称 | 型号、配 置 要 求 | 数 量 |
1 | 心电监护仪 | EMC-2000,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4台 |
2 | 数字化超声诊断仪 | DW3102A,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1台 |
3 | 可移动三联防护屏风(带观察窗) | 2mmpb 1900×(500+700+500), 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1副 |
4 | 空气净化器 | YJK.F-1200,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1台 |
5 | 快速过敏皮试仪(单路带电池) | YLM—Ⅱ,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8台 |
6 | 快速过敏皮试仪(双路不带电池) | YLM—Ⅱ,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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