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州县粮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用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农用物资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LBXZZC2019-J1-00018-HCJS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农用物资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9年2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2月21日止(工作日),每日
上午8:00-12:00,14:30-17:00;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2月22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2日9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象州县粮食局
地址:象州县温泉大道196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立传0772-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