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医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台江医院建设工程 已由 三明市发改委 以 明发改社会[2009]16号及明发改社会[2010]1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第四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第四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台江村台溪板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台江医院建设工程分为1#、2#、3#楼工程,连廊钢构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8945.9m2(不含连廊钢构部分),其中1#楼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78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1123m2;2#楼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981m2;3#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面积7041.9m2;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台江医院建设工程施工;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 福建省东南建筑设计院;
2.6.2.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本省注册登记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根据明建筑[2010]72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已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 6日至2010 年 9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9月27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或造价员(土建专业)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第四医院
地址:三明市新亭路43号,邮编: 365001
电话: ****-*******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余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三明市建行三元支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818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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