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行审投【2017】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大豫镇原再生资源加工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约572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本工程约572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20,竣工日期:2019年519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218/时/分201931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31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东县大豫镇新兴路8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黄建

联系电话:135*****45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青园北路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曹伟

电 话:182*****201

电子邮箱:********72@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 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 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1分, 每高 1%扣1.5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3%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 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分,每高 1%扣1.5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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