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景洪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中石化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景洪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版纳景洪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已由云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下达版纳石油分公司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正式资金计划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现版纳景洪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具备条件,现邀请各潜在单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版纳景洪橄榄坝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景洪市勐罕镇。
2.3建设规模:提量改造。
2.4建设投资38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
2.6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防渗改造施工。
2.8承包商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以固定单价合同进行合同结算。
2.10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近三年承担的同类工程业绩中无安全事故,附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清单及无事故证明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7)投标人若中标,投标文件中派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合同中签订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进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以上三者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许可。
(8)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着防静电工作服,施工作业为加油站时严禁在站内有任何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无死角无间断联网安全视频监控,设备符合中国石化联网条件,做到施工全过程视频监控,并按照中石化《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实行)》的标准进行设置和管理。结算时不提供视频资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9)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现场作业环节工作禁令》、《中石化作业票及管理规定》等中石化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0) 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按照国家标准计费,专款专用,不得降低或挪作他用。
(11)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年以来有加油站建设类似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证书。
(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投标人未持有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应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服从安排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培训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1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邮寄或现场获取。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0元,中标人确定后7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承包保证金。
5.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整。
5.3承包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承包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2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9时0分)。
6.2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9时00分。
6.3递交地点: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A栋17楼。
6.4递交地址: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A栋17楼。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9时15分。
7.2开标地点: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A栋17楼。
7.3开标地址: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A栋17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8.3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提出符合中国石化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安全保证措施,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应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4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单列、专款专用。
8.5技术标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技术标总分值的25%。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A栋17楼;
邮编:666100;
联系人:钟涛;
电话:147*****459;
传真:****-*******;
电子邮箱:********7@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采购邀请书后24小时内明确是否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将采购邀请书确认函(见附件1)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我方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
2019年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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