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19-CS10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569号
联系人:刘英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人:曾艳、张晶
电话:***-********转802/80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干警餐厅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618925.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合法的经营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拟派劳务人员须具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磋商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19 09:00:00至2019-02-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01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01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转802/803
2、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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