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亨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文亨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山水林田湖草连城县文亨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水林田湖草连城县文亨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FJTP-********010943)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审批【2018】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

2.2 规 模:工程总投资11817.36万元(其中生态恢复4246.83万元,道路工程445.88万元,土地复垦3780.02万元,灌溉工程1116.5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和辅助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岩石边坡治理面积约14386.5m2, 易风化剥落岩石边坡(缓坡)治理面积约3776.7m2;易风化剥落岩石边坡(陡坡)治理面积约29133.5m2;土质边坡(缓坡)治理面积约35434.9m2;土质边坡(陡坡)治理面积约44703.5m2。平整地复绿工程约38223.6m2。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包括新建生态调蓄池3.2268 hm2、复垦建设用地0.2575 hm2、复垦水田28.7849hm2、复垦旱地2.4826hm2;辅助工程包括灌溉工程、防洪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等。

2.3 建设服务年限:四年

2.4 项目质量要求:

2.4.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要)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山水林田湖草连城县文亨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的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要)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施工甲级资质。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3.4 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述定义的业绩之一: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单个项目合同投资在11000万元及以上的EPC业绩;或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合同造价在98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承包业绩,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是指通过有效地质工程手段,改变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 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连续三个年度均未出现亏损。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2日8时00分前登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独立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8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8时00分;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9.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以下账号之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71*****010********1332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225-151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城县连航路文亨镇政府 邮 编:366202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 话:135*****97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张先生、曾先生

电 话:170*****327、059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综合整治 废弃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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