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区阳光体育大联赛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阳光体育大联赛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PZFCG2019-009) 3、预算编号:17-19-029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承接青浦区学生阳光大联赛的策划、宣传、筹备、举办,具体项目有迎春长跑、广播操、啦啦操、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智力、跳踢拍、“千校万班”小达人技能竞赛(足球、篮球、排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2-19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2-27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2-19 18:00:00至2019-02-27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3-0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3-04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磋商会议。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能够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及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已上传资料的装订成册纸质文件1份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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