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招标公告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招标公告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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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SHJ201504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已由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局以SHJ2015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炼路(塔东大街—东三环)道路工程(K0+000-K2+032)段施工 建设地点: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032米,道路红线30米。合同估算价:********.91万元计划工期:2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等级: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级)专业壹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近三年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应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投标人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将查询到的企业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真实结果打印作为证明资料)。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20至2019-0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请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登录,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 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含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问截止前,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操作手册”中“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确认投标”等操作。主体注册咨询电话****-********。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问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300元文件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12 09:30,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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