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欣东苑(新民花苑二期)拆迁安置用房新民花苑拆迁安置用房1-10#房室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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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联欣东苑(新民花苑二期)拆迁安置用房

一、招标条件

联欣东苑(新民花苑二期)拆迁安置用房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新民花苑拆迁安置用房1-10#房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杨舍镇联新路北侧,新乘南路东侧,新民路西侧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002001

新民花苑拆迁安置用房1-10#房室外配套工程

公开招标

764.00

2019/02/18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19年03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9年07月0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02月20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9年02月25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9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9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杨舍镇联新路北侧,新乘南路东侧,新民路西侧; (2) 工程规模:新民花苑拆迁安置用房1-10#房室外配套工程: 沥青道路约6490m2;草坪砖停车位约2360m2;入户及人行道铺装约1580m2;雨水管DN200PVC-U实壁管、DN300~D800钢筋砼承插管长约4820m;污水管DN3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 DN400PE实壁管长约2340m;及配套检查井、成品化粪池,拆除等;工程估算价约:764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 年3 月10日至2019年 7月7日,招标工期:120日历天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3.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或投标报价方法三),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本工程不计取企业信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4.主要材料的品牌具体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建议的品牌,需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http://221.224.56.20:8088/zjgjz/)下载招标文件。(备注:①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市招标办>。②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三天随时查看“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东辅楼二楼 联系人:曾亚香 电话:****-******** 8.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 138*****174 项目组长:刘丽华 职称: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上午8:30至2019年2月25日下午17: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http://221.224.56.20:8088/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zjg.gov.cn/ggzywe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中路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晓芳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139*****02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标签: 室外 用房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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