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芭蕉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大沟芭蕉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走马镇大沟芭蕉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编号:ESGTZB-2019-002)已由“鹤发改地区【2017】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投资60万元,单位自筹12.2175万元,招标人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大沟村、芭蕉村,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72.2175,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沟村村组级公路改扩建,总长5.04KM;大沟村7段冲沟治理,总长794m;芭蕉村河提治理,总长342m。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或打印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业绩证明材料应由项目业主出具,且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业绩无效。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或打印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3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财务报表由成立之日起提供至今);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近三个月(11月-1月)社保证明原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

3.4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县级及以上交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且有各参建方签章的交工验收证书)

3.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

3.7落实《关于向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传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恩施州公资管函[2017]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签署《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并上传审核,审核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的信用承诺公示的信息,并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并带至开标现场在身份核验环节提交。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近两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将查询的信息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鲜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及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7万元57000.00整,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到帐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建设银行****************0073-000609 (汇款时请务必输入“-”)

行 号:********7084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款项用途:鹤峰县走马镇大沟芭蕉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9年2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225日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3139 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原老民政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5801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9*****949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峰县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过隧洞500米小陈门业批发部八楼

邮 编:445800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186*****398

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鹤峰县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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