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招标公告
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招标公告
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招标公告
`
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0-56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变电所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包括8个牵引降压变电所和2个独立降压变电所供电安装工程(所内交流部分)。
2.2 地 点: 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 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 近两年(08年、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须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33*****88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张 斌 电 话: ****-********、155*****692
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处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举报电话133*****226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