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商及零星定点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商及零星定点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为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低额零星维修项目和零星采购项目的管理,借鉴其它高校经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引进零星维修服务商及零星采购定点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包1 | 基建维修类 | 详见附件 | 5家 | 5 | 5 |
包2 | 电脑、多媒体等软硬件维修维护类 | 详见附件 | 3家 | 5 | 5 |
包3 | 空调维修类 | 详见附件 | 3家 | 2 | 2 |
包4 | 环境治理类 | 详见附件 | 3家 | 2 | 2 |
包5 |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定点服务类 | 详见附件 | 3家 | 5 | 5 |
包6 | 印刷业务定点服务类 | 详见附件 | 3家 | 5 | 5 |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包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劳务企业资质;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水电安装等相关建筑业务。
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包2: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网络等设施设备销售或维修相关资质;
2、具有履行维修维护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包3: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家电维修。
2、具有履行维修维护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投标人须为空调维修人员足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包4: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年审合格的丙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项目类别须包含但不限于废水);
2、投标人须具有年审合格的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化粪池清理、管道疏通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能力和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包5:
1、投标人须入围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入围项目协议书》复印件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截图);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文具、体育用品等相关资质。
3、投标人具有3名以上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且具有4小时内配送上门服务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3名及以上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包6: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投标人具有年审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印刷服务及相关业务。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人处领取或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报名方式
1. 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按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报名方式为开标前30分钟内至投标地点现场报名。
(五)投标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标室(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仁爱楼一楼)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八)开标时间:2019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00。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投标分包号及所投分包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重庆万州塘坊支行
★ 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原件备查。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人履约期满或因其它重大事项导致双方履约合同终止,且履约期内无任何质量及其它遗留问题,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职能部门审核后采购人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四)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冉老师
联系电话:***-********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联系人:蒋老师 冉老师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6*****17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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